蚌埠市再发减税“红包”,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1.8亿元
本报讯(记者 李景 通讯员 赵志英)“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实在在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这对我们来说,就是真金白银的实惠。”安徽省大富重工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贾莉说。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7月起,蚌埠市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此举将减轻企业用地成本,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规定,市区一至四等土地年税额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2元、10元、8元和6元,分别下调至10元、8元、6元和4元,每平方米普降2元,降幅达22%。怀远、固镇和五河县也同步下调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据测算,全市2500多家企业将因此受益,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1.8亿元。
安徽省大富重工技术有限公司是位于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一家工业企业,占地面积37.2万㎡,属二等土地,原来每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72.3万元,现每年只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97.8万元,减少了74.5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的长期固定经营成本。
同时,由于符合《蚌埠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享受了201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企业减免政策,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39.1万元。
此外,该企业通过市税务局宣传获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工业、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暂按现行标准的50%执行。这就意味着,结合此次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2018年公司还可享受到160万元左右的税收减免。
除全面减负外,此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还突出了土地集约利用精神,实行激励约束并重。对纳税人连续3年年均亩均缴纳税款5万元以上的,根据企业税收入库级次,由所在地政府按有关规定制定政策给予奖励;对纳税人连续3年年均亩均缴纳税款没有达到5万元且年度连续欠税的,各区政府(管委会)或有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土地。“我们会进一步便利操作,简化申报流程。”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及时做好征管系统维护工作,将所属期为7月份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自动按新标准计算,实现企业申报即享受,以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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