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深度打击互联网“第一公害”

安徽日报 2014-04-23 22:30 大字

去年下半年以来至今年2月底,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案件31起57人,审结28起,判处被告人52人,累计涉案金额458万余元——

■ 本报记者 李晓群

“每天都接到10多个骚扰电话,本地的、外地的号码都有,要么是广告推销的,要么是中奖的,还有些明显就是骗子,让人不胜其烦。 ”合肥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现实生活中,像李先生的遭遇,很多市民都曾经遇到过。

记者从省高级法院了解到,去年下半年以来至今年2月底,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案件31起57人,审结28起,共判处被告人52人。从审理的案件看,全省各市均有此类案件发生,涉及全国各地被害人269人,累计涉案金额458万余元。

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等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被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被害人转账的行为。随着我国通信业及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也愈加频繁,危害十分严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据互联网安全公司“360”日前发布的报告称,随着网络消费流行,网络诈骗已成为互联网“第一公害”。

据省高院负责人介绍,从当前安徽省法院审判实践看,网络电信诈骗呈现三大特点——

跨地域性。从安徽省法院审理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看,多起案件的被告人为外省人流窜到安徽省作案。由于网络电信诈骗的非接触性特点,不法分子往往通过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渠道随机发送虚假信息,被害人多为全国各地的网络电信用户,侵害范围广,给案件的侦破带来很大难度。

作案手法不断翻新。审判实践中反映出的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形式多样,如电话诈骗、短信诈骗、网络QQ诈骗及互联网虚假信息、电子银行诈骗等。特别是不法分子针对不同受害群体精心设计的骗术,具有很强的欺骗性。黄山市黄山区法院近日宣判的李盛等3人诈骗一案,被告人李盛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谎称能办理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专科毕业文凭,并利用高仿的教育部相关虚假网站,为其实施诈骗提供网络技术支持,令人防不胜防。

犯罪呈智能化发展。不法分子紧跟科技发展步伐,利用电子高科技成果实施远程犯罪,利用非法网络程序窃取被害人电子银行信息进行远程转账操作,大笔大笔的钱款瞬间被转移提走。在霍山县法院近日宣判的林海等诈骗、盗窃一案中,被告人林海等6人组成的诈骗犯罪团伙,利用购买的淘宝店铺在网站发布虚假的服装销售信息,以低价等各种优惠为诱饵,让网购客户加 “掌柜QQ”,再通过QQ向网购客户发送由“淘宝钓鱼程序”生成的虚假购物链接,引诱网购客户进入其设置的网页点击购买,多次骗取被害人购物款共1.3万余元,并且在窃取到被害人银行账号、密码后,通过网上银行秘密转走被害人银行账户内资金共计69万余元,使被害人蒙受重大损失。

省高院负责人表示,对于此类犯罪,各级法院将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予以严惩。

严厉打击网络电信诈骗共同犯罪。有的掌握网络技术的个人及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专门为网络电信诈骗不法分子提供网络电信诈骗平台、为行骗提供技术支持。李盛等人诈骗一案中的被告人刘星,非法制作高仿的教育部“学信网”,明知他人实施诈骗活动,仍为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法院以诈骗罪的共犯对其予以严惩。

网络电信诈骗犯罪,被告人的动机是为了骗取钱财,法院对此类犯罪案件的被告人从严从重判处监禁刑罚,严格控制非监禁刑的适用,并判处罚金刑,同时不断加大对犯罪所得的追缴及财产刑的执行力度。

对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网络电信诈骗的予以严惩。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 “银行卡欠费”“购车退税”等为名,打电话或发短信诱骗、恐吓受害人将资金转移至其指定的账户,再通过网上银行将资金迅速转移,从而诈骗钱财。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必须从严惩处。固镇县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林贞平诈骗一案,被告人林贞平伙同他人冒充车管所工作人员拨打被害人电话,以“购车退税”为名骗取被害人28万余元。林贞平虽慑于法律威严主动投案自首,但法院仍依法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新闻推荐

【患癌武警战士捐献眼角膜 签捐赠协议3天后离世】

29岁的固镇县小伙徐园,是一名现役武警三级士官。原本今年底就可退役,不料3个月前被诊断为胃癌晚期。 6月13日,家人按照他的意愿签署了器官捐赠协议。 6月16日凌晨,他走完了人生旅程。网友评论:...

固镇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固镇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