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酒喝进拘留所
本报讯 为继续保持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固镇县交管大队结合“夏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认真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 8月5日上午8时许,查获一起因喝早酒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醉驾者已被刑事拘留。
8月5日上午8时许,固镇县交管大队城关中队带班民警陈洪潮在城关浍河路华运路口执勤时,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经查询,摩托车驾驶人李某(男,50岁,固镇县王庄镇人)系无证驾驶,民警当即将李某带到队部,通过酒精测试仪对其测试,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30%,属醉酒驾驶。
据李某陈述,8月5日早上7时许,其由王庄镇骑摩托车来县城办事,在城关浍河路实验小学对面准备吃早饭时,正好遇见多日未见的朋友,于是便在小吃部共同饮酒。他也知道交警部门对酒驾查得比较严,但经不住朋友劝酒,把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抛到脑外。(王绍忠吴献永记者吕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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