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帮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日前,当固镇县湖沟镇的陈某、单某等50多名农民工从镇司法所的同志手中,拿回被拖欠2年多的工资时,热泪不禁夺眶而出。
陈某、单某等50多名农民工是湖沟镇单圩及周边村村民。 2008年10月份以前,他们都在所在村的陶庄窑厂干活。 2008年10月份,窑厂承包人马某因经营不善而离家出走,导致所欠民工工资无法兑现。2009年初,数十名民工到湖沟镇上访,当时春节将至,群众情绪极其激动。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要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同志参与接访,积极地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和提供法律援助。镇司法所在接访后了解到,马某所欠债务数额较大,部分资产也因所欠债务而抵押给了现任窑厂承包人,群众感到讨薪无望,因此上访。为防止矛盾激化,司法所当即找到马某家属张某进行沟通,经做工作,马某同意偿还拖欠的工资。司法所又与现任窑厂承包人刘某协调,对其言明:鉴于马某所欠的民工工资较多,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较多群众的利益,对于马某抵押的资产,能否仍算作马某的资产,作为民工工资的保障。在刘某同意后,司法所又本着对刘某负责的态度,让马某的妻子重新为刘某立了债务字据。随后,司法所引导群众申请法援,在县法援中心的指派下,湖沟镇法律服务所为56名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经调解结案后,司法所又协助有关部门与县物价中心联系,对马某的资产进行价格评估,将资产变现,又经过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将所欠农民工的工资一次性还齐。 ·单永才孟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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