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8·7”绑架案绑匪被判13年
平时嗜赌如命,欠债无法偿还,为找钱还债,通过事先踩点,并制造火灾事故,然后伺机绑架他人小孩,想以此索要赎金40万元(本报8月14日5版报道)。12月15日,西林县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
案件回顾:王某因赌博而欠下高利贷,遂产生绑架西林县某木业加工厂老板何某、罗某夫妇的女儿何某某勒索财物的邪念,并欲邀约其牌友贺某参与。遭到贺某的拒绝后,王某自行策划了绑架方案,并到西林县八达镇街上购买作案用的口罩、帽子、手套、背包、编织袋、手机卡、刀具、电筒、打火机、食品等,并提前对作案地进行了踩点。
今年8月7日零时许,王某来到西林县某木业加工厂厂区,用就地盗取该厂工人杨某某摩托车油箱内的汽油引燃厂内堆放的木材,将何某、罗某夫妇引出房间后,趁机进到何某、罗某夫妇卧室将其年龄为1岁零7个月的女儿何某某抱走。
随后,王某沿工厂背面的山坡小路经“弄内”(地名)步行至西林县八达镇花贡村那烘万亩林场的山坡上,途中多次发送手机短信给罗某,向其勒索人民币40万元,并威胁不准报警。次日,王某再次发送数条手机短信,催促何某、罗某夫妇带上赎金到那烘万亩林场交易。后因罗某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王某认为何某、罗某夫妇已经报警,决定放弃交易,遂将人质何某某装进编织袋内,带至花贡村附近的“伟腊沟”(地名)一石沟处丢弃,并将作案时穿戴的衣服、口罩、帽子、手套等物拿至花贡村那烘万亩林场附近的一坡底木丛内烧毁。为避免何某某滑落和死亡,王某将装有人质的编织袋捅开几处透气孔,并用绑住袋口的鞋绳拴上木枝绕在石头上以固定该编织袋,用迷彩背包垫底。8月9日凌晨1时许,西林县公安局民警在花贡村王某住处将其抓获。8月10日民警前往“伟腊沟”成功解救人质何某某。
□黄伟明
熊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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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