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以帮忙买到经济适用房后, 又谎称自己有工厂可以帮人拉货—— 男子两次诈骗7万元 后玩失踪 本报记者 蔡明 通讯员 张馨月
右江区一名男子谎称可以帮人拿到经济适用房指标,骗取了他人2万元后消失;之后因欠下高利贷,骗取田阳县某公司的石料款5万元后又消失了。时隔5年,终于在今年4月被警方抓获。近日,该男子涉嫌诈骗罪被右江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谎称可以帮买到经济适用房
骗取2万元
2013年3月21日10时许,黄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2011年10月26日在百色市气象局门口,被一名叫农某令的男子以帮忙购买经济适用房为由诈骗现金2万元。
黄某某称,2010年12月通过朋友认识了嫌疑人农某令,不久之后农某令打电话告诉黄某某谎称自己可以帮找关系拿到右江区的经济适用房指标。而黄某某也表示,自己的妹妹想要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为了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农某令谎称自己认识很多领导,并且还假意带着黄某某至右江区凤凰巷里某工地外围看了正在施工的工地。看见了工地后,黄某某未进行核实就轻信了对方的话。
农某令骗取黄某某的信任后,于2011年10月26日在百色市气象局门口收取了黄某某的2万元用作购房首付款。然而,眼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黄某某却没有得到任何有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消息。2012年下半年,她通过其他途径得知农某令原先说的那些经济适用房已经交房了,可是自己根本没有份,便想办法找农某令问个明白。但是此时的农某令已经失踪,受害人不得不选择了报警。
为还高利贷
将矿业公司5万元占为己有
同样是2011年,农某令对田阳县某矿业公司的老板说,自己在百色有一家石料厂,可以帮对方拉石料。但农某令当时的石料厂已经停工了,他只拿了一些税务部门曾经发放的发票专用章来证明自己。因为是朋友介绍认识的,该公司老板没有多加核实,轻信了农某令的话,答应给农某令帮忙拉货。
就这样,农某令以自己曾经的石料厂名义,找车帮田阳县某矿业公司拉石料到百色卖给另一家公司。一段时间后,卖得了11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农某令还应该还给该公司5万元。但此时的农某令,因为欠了10多万元的高利贷,便私自将这5万元占为己有,拿来还高利贷。之后,农某令又开始玩起了失踪。
后来,农某令一直潜逃,也被公安机关列为追逃对象。今年4月19日上午,农某令在南宁市武鸣区某镇被当地警方抓获。两天后,被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羁押回百色调查。
犯罪嫌疑人农某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有关规定,涉嫌诈骗罪。依照规定,右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农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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