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伤前岳父捅死“情敌”男子被判死缓
本报百色讯
认为岳父教唆妻子与其离婚,便自制爆炸物炸伤岳父。怀疑其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继而怀恨在心,持刀将人捅死。近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结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0年8月,罗结与妻子离婚。罗结认为前妻之所以与其离婚,是前妻的父亲唆使,且其要求与前妻复婚时,遭到前岳父的反对。罗结便怀恨在心,想找机会报复前岳父。2012年12月11日22时许,罗结驾驶自己的摩托车携带一根钢钎和自制的爆炸装置来到前岳父的屋外。在听到一楼卧室传来前岳父的咳嗽声后,罗结用钢钎敲碎该卧室的玻璃窗,将引燃的爆炸物丢了进去,爆炸物将卧室内的货柜木板、灯泡、啤酒瓶等物炸烂,并将起身看情况的前岳父脸部炸伤。
因怀疑徐超和前妻有不正当关系,罗结于是怀恨在心。2013年3月1日18时许,罗结来到徐超租住的出租房,当天19时许,罗结发现在外做工的徐超夫妇回到出租房后,就持刀进入徐超的出租房,趁徐超不注意,用右手抓住徐超的衣领,左手持刀捅伤徐超的腹部及左大腿后逃跑。徐超妻子、岳母随后报警,徐超因抢救无效死亡。2013年3月28日,田阳县公安局民警将罗结抓获。(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黄丽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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