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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一帮农民工在石场辛苦干了近两个月,老板却一直拖欠工钱 包工头黄谭松急坏了□本报记者 欧小珍

百色早报 2013-05-22 01:03 大字

 

5月21日上午,田林县六隆镇太阳村坡怀屯的黄谭松来到本报编辑部反映他于今年2月中旬承包了一家石场四个工种的活,但当他带着一帮民工进驻石场工地干了将近2个月之后,老板却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给他结算工资。为此,他几次找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直到如今老板还是没有给他结算工钱。“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每次打电话去催老板给工钱,他都承诺过几天会给钱,但总是一拖再拖。”聊起这一个多月来讨薪路上的各种煎熬,黄谭松深感无奈,“如果老板不给工钱,我就没有办法给那帮跟着我辛苦干活的民工发工资……”

辛苦干了近两个月却拿不到工钱

黄谭松告诉记者,他原本从事爆破工作,这两三年才开始做包工头。2012年底,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田阳县那坡镇某石场的老板黄剑(化名),双方在谈得投机的情况下,黄剑同意把其石场的爆破、生产线、挖机、铲车四个工种发包给黄谭松,并向他承诺每立方给付工钱(包工不包料)8.5元,每个月15日准时结算工钱。

眼瞅着这个活有得赚,今年2月15日,刚过完年,黄谭松就带着一帮以前打工认识的民工兄弟进驻黄剑的石场。说干就干,次日石场工地上便响起了机器的轰鸣声。谁知,当黄谭松带着一帮民工起早贪黑地埋头苦干时,黄剑却未兑现事先的承诺:每个月15日准时结算工钱。

眼看着老板没有按时结算工钱,黄谭松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们这帮民工干的都是力气活,每个人都是为了养家糊口才外出打工的,老板不结算工钱,我就没有办法给他们发工资啊。”黄谭松说,跟着他一起干活的民工不仅和他熟,而且都是因为相识多年清楚他的为人:踏实肯干,说一不二才卖命跟着他干活的,“我可不能让他们白白干活啊!”

说到这里,黄谭松叹了叹气。他说,后来黄剑多次以各种借口拖延结算工钱的时间,到最后都没有兑现承诺。终于在4月12日,黄谭松和民工们停工了。

当记者问到当时承包石场的活儿时为何不签署劳动合同时,黄谭松摇头叹气说,按道理以前承包工程时,他都会事先跟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但这一次一方面碍于朋友介绍的关系,另一方面老板承诺说可先去干活,过段时间再签合同。黄谭松说,好不容承包到活,我们也想好好干,“其实我只想要回属于我们的工钱,其它的没有什么要求。”据了解,虽然黄谭松没有跟黄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但是却留有考勤表、石场对账单、民工工资表、出货单等凭据。

多次到当地相关部门讨说法

黄谭松说,直到4月12日,石场老板黄剑一直没有按之前的口头承诺支付工钱。在这段时间内,黄剑只是支付了12000多元的伙食费和几个民工因家里有困难而借支的1万多元,共计27000多元。“期间不少伙食费,还是我自掏腰包先垫上的。”黄谭松说,目前黄剑尚欠其96000多元的工钱没有给付。

为了不让民工们白白干活,5月3日,黄谭松来到田阳县那坡镇司法所求助。在那坡镇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的调解下,黄剑承诺在5月10日结清工钱。但到了约定时间,黄剑再次失约了。这一次黄谭松依然没气馁,他再次找到田阳县那坡镇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协调此事。这一次,很久没有露面的黄剑依然在电话里口头承诺说5月15日会结清工钱。

5月16日,黄谭松满怀希望地给黄剑打电话,等来的依然是失望。“当时他答复我说,料已经卖出去了,但是没有得钱,所以没有办法给我结工钱。要等到这个月27日或者30日才能给钱。”一直被黄剑这样拖欠工钱的黄谭松听到这句话后心都凉了半截,“他每次都承诺,但没一次真正兑现,摆明了就是不想给我工钱。”于是当天下午,黄谭松又到田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该大队相关领导打电话给黄剑时,他依然承诺月底会给黄谭松工钱。“后来该大队给了我一份协议书,称如果黄剑露面,可以先和他签订协议书,如果他再不给钱,只能寻求法院诉讼的途径。”

5月19日,黄谭松又再次打电话催黄剑,这一次黄剑终于让其弟弟出面拿了石场的两台变压器去变卖,换回了15000元。黄谭松说,最后他把这些钱分给18个民工,每人分得几百块钱不等。5月21日上午,坐在本报编辑部里的黄谭松心情无法平静,一脸茫然。他说不知道何时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工钱,然后发给跟着他干活的民工兄弟,“我现在连再找工作都比较困难,也没有钱请律师打官司。”说这句话时,黄谭松沉默了良久。

老板回复称本月底将结清工钱

5月21日下午,记者拨通黄剑的电话,当记者询问他是否是黄剑时,他答复称是。对拖欠黄谭松工钱的事情,黄剑称5月19日已经付给黄谭松15000元,此前又付给他40000多元的工钱。对于记者追问“此前”是何时,黄剑并未直接答复。“目前我们没有算清,给他的只有电费、伙食费和爆破的炸药费等项目的费用。”对于到底欠黄谭松多少工钱,黄剑也没有直接回应,最后他只是再次重申本月27日会结清这些费用给黄谭松。

而这个事情,民工们是怎么看的呢?记者按照黄谭松提供的所有民工的联系方式,联系了其中两位来自不同县份的民工。来自靖西的一位姓蒋的民工告诉记者,当时他在石场干了一个多月的维修工作,后来因身体不舒服才辞工。“我回来时,才领得700块钱,还是黄谭松自掏腰包给我的,老板一直都没有给黄谭松结算工钱,直到现在我还有几千块工钱没有领到。”他说,此前在石场干活时,就知晓老板黄剑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结算工钱,“我一直和其他民工有联系,如果拿到工钱,我们都会互相通知的。”另外一位民工是来自田阳那坡镇弄坡村姓黄的司机。他告诉记者,他从2月27日开始,陆续到石场干了30多天的活,到目前为止没有领到过一分工钱。

部门说法:

该事件属经济纠纷,可通过诉讼讨回工钱

关于黄谭松作为一个包工头被拖欠工钱的问题,21日下午,记者咨询了田阳县劳动监察大队的韦队长。韦队长告诉记者,黄谭松于几日前确实到该大队反映过情况,但由于黄谭松是一名包工头,他与老板之间的纠纷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因为劳动关系而导致的欠薪案件。“也就是说老板拖欠包工头工钱是属于两个自然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属于劳动关系。遇到这种情况,建议黄谭松到司法部门通过打官司讨回工钱,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这样的案件。”韦队长解释,按照相关规定,黄谭松作为包工头有责任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回工钱发放给农民工。

随后,记者又通过电话联系了田阳县那坡镇司法所的黄所长。黄所长说,黄谭松曾向他们寻求过调解,而且他们已经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黄剑还是拒绝支付拖欠黄谭松的工钱,他们也没有办法强制黄剑支付黄谭松的工钱,“鉴于我们职责有限,如果黄谭松还是无法讨回工钱的话,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拿回属于自己的工钱,我们可以在职责范围内给他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新闻延伸

民工讨薪要找对部门

民工讨薪并非要单打独斗。如今可以为民工撑腰的部门越来越多。那么,面对越来越多的撑腰部门,什么情况下要到什么部门寻求帮助?到不同部门去讨薪要注意什么?

针对这些民工最关心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希望能给民工兄弟提供一些帮助。

劳动监察部门

■什么情况下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据了解,劳动监察部门只受理因为劳动关系导致的欠薪案件。也就是说,只有当民工在具有用工资格的企业打工遭遇欠薪时,才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民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的只能是单位而不能是自然人,单位必须是具有雇用民工权利的法人(包括个体户)。

民工和企业之间是劳动关系,而民工给包工头打散工,两者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因为包工头没有用工资格,包工头拖欠民工工钱的行为,属于两个自然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属于劳动关系。遇到这种情况,民工只能去司法部门通过打官司讨回工钱,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这样的案件。

■讨薪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民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须具有和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自己与用工企业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否则劳动监察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举报时,最好形成书面材料,并且提供在该单位打工和拖欠工资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出入证、临时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单、欠条等。民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追讨欠薪,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法院

■法院受理哪些案件

如果用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民工持有用人单位(包括包工头)的工资欠条,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追讨劳动报酬案件,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是短时间的临时用工,民工在完成劳务但未拿到劳动报酬时,可直接到法院诉讼。

但如果是劳动争议案件,如民工和用工单位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标准支付民工工资的,需要经过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前置程序后,才能到法院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

如果民工和用工单位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而用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标准支付民工工资。民工可以在最后一次欠薪的60天之内,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是一个由劳动、工会、企业三方组成的准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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