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本报田林讯
田林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民政厅相关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全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政策支持。
从今年7月份起,该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44元提高到480元,增幅39.5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180元提高到2580元,增幅为18.35%。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由月人均280元提高到300元,增幅为6.67%;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由月人均125元提高到140元,增幅为12%,其中一般困难家庭补助每人每月130元,比较困难家庭补助每人每月140元,特别困难家庭补助每人每月150元。
□韦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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