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规定的家电消费权益,您知道多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家庭会时常添置更换一些家用电器。那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对此有哪些规定呢?近日,田东县工商局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新《消法》不仅明确了家电‘三包\’的时间计算、举证责任,而且对家电消费欺诈行为也给出相应的惩罚标准。”
亮点一:“三包”时间从收到商品之日算起
新《消法》实施前,家电“三包”起算时间是按开具发票的日期计算,但是有的商品从开具发票到货物交验、安装、调试完毕可能会有将近一周甚至更长的时间,如果将这段时间也纳入“三包”期限,实际上间接缩短了“三包”期限,有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新《消法》实施后,明确规定家电“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开始计算。
亮点二:质量问题由厂家和商家举证
新《消法》实施前,在“三包”赔付方面,对于家电商品损坏等质量问题由消费者举证。新《消法》实施后则是由厂家和商家举证。
亮点三:惩罚性赔偿变为“退一赔三”
新《消法》实施后,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应赔偿500元。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协商不下时,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维权。□覃炳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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