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筹赌资去抢劫抢了七十元获刑三年半
本报田东讯
男子潘某自从离异之后,其就开始沉迷于赌博,赌输了钱后就去抢劫,从而走上犯罪之路。近日,潘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5月7日16时许,潘某在田东县思林镇的一家台球室与他人打桌球赌钱,由于技术不及对方,他输光了身上的钱后很不服气。潘某在问他人借钱翻本未果情况下,滋生抢劫念头。于是潘某在台球室内对绰号叫“神龙”的黄某实施抢劫。潘某强行从被害人黄某衣袋搜得70元现金时,遭到被害人黄某奋力反抗,于是潘某对被害人黄某进行拳打脚踢致黄某轻微伤。之后潘某手执板凳威胁在场围观劝阻的群众后趁乱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向治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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