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路抢劫 两 “路霸”进班房
本报田东讯
被告人鲍某、王某本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然两人不走正道,竟打起如意算盘,干起了拦路抢劫的勾当。不料机关算尽,两人最终身陷牢笼。因犯抢劫罪,被告人鲍某被田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10年7月31日下午,被害人黄某武与一位朋友从田东县作登瑶族乡江那村双全屯开车回田东县城平马镇。当车辆行驶至江那村某屯的路口时,黄某武发现路中间横放着一辆摩托车和一块大石头,黄某武不得已将车停了下来。而在路边等候的鲍某、王某及鲍某某(另案处理)见状,手持一米多长的木棍走到黄某武的车门边问道:“你是黄某武吗?”
“是啊。”黄某武话音一落,鲍某、王某二话不说就直接用木棍和拳头猛打黄某武。鲍某等人想把黄某武从车上拉下来,但因黄某武死抓着车的方向盘和车门不放,未能得逞。之后,王某打开车的后门到黄某武座位后,用双手勒住其脖子使其动不得,这时在驾驶室外边的鲍某一手抓住黄某武的上衣口袋,一手抓住其右手无名指上带的金戒指用力外拉,将黄某武的金戒指和上衣口袋里的1400元抢走。抢得财物后,鲍某等人仍不罢休,站在车外面大声威胁道:“不交出5000元的修路费就让你死在这里!”
为迫使黄某武就范,鲍某等用木棍乱捅他,并敲打车辆发动机的盖面。黄某武及其朋友身上没那么多钱,只好按照鲍某等人的要求,写了一张欠5000元修路费的欠条才被放行。
2011年7月12日,因涉嫌抢劫罪,鲍某被田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被执行逮捕;2011年7月14日,王某到田东县作登派出所投案自首,同年8月18日被执行逮捕;今年2月17日,田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鲍某、王某犯抢劫罪,向田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田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根据被告人鲍某、王某的犯罪事实、悔罪表现等,作出了前述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作出后,鲍某不服,向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8月13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鲍某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杨本干
黄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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