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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区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村委主任向危改户收取“辛苦费”

百色早报 2017-05-26 08:55 大字
 

本报右江区讯 日前,右江区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实名通报:

汪甸瑶族乡伟弄村原村“两委”违规收取危改补助金问题。2010年至2012年,时任汪甸瑶族乡伟弄村党支部书记邓某章、村委主任潘某顺及村委副主任李某新在负责伟弄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以村委名义收取危改户部分补助款分配给本村当年的其他建房户,并多次向危改户和获得分配资金的建房户收取“辛苦费”用于其他开支。据统计,邓某章等3人共违规收取危改户资金351600元(含“辛苦费”10820元)。2016年5月,邓某章、潘某顺和李某新3人将收取的“辛苦费”10820元和开支去向不明的22272元,共计33092元违纪款缴至右江区监察局罚没专户。2016年5月,潘某顺、李某新分别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6月,邓某章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楞乡模屯村委主任黄某观挪用以奖代补资金问题。2016年3月,黄某观在任模屯村宏兴合作社法人代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转出右江区扶贫办拨付合作社以奖代补资金6万元至个人账户,并将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经教育,黄某观认识了所犯的错误,于2016年4月22日至6月27日期间将违规挪用的资金退还至合作社账户。2016年8月,黄某观受党内警告处分。

龙景街道江凤村委主任李某收受危改户“辛苦费”问题。2010年8月,那西屯村民李某龄经李某协调获得当年的危改指标,房屋建成后,李某收受李某龄儿子李某“辛苦费”1000元。2012年5月,那西屯村民李某龙经李某协调获得当年危房改造指标,房屋建成后收受李某龙“辛苦费”1000元。经教育,李某于2016年6月1日将违规收受的2000元交由右江区监察局予以暂扣。2016年6月12日,在右江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追缴违纪款清退现场会上,右江区纪委监察局将其收受的2000元“辛苦费”退还给李某、李某龙。2016年9月,李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这3起典型案例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党员干部失信于民的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始终牢记宗旨,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法律法规。 

□阮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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