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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用电管理欠规范 同城电费价各异 电力部门:实行“一户一表”改造或能解决问题 □本报记者 李海雁 文/图

百色早报 2013-12-17 04:24 大字

市区某住宅小区实行“一户一表”所采用的智能电表,市民只要将交费代码输入电表即可知道剩余电量。  

12月14日,本报刊登的题为《巨额的公摊水电费从哪来?》一文,引起市民极大关注,一些市民纷纷致电本报反映各自小区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小区的每度电费比我所在的单位贵了近2角,这是为什么?”“我们小区因极少部分业主不及时交水电费,不时发生‘被停电\’事件,如何才能解决?”“我们能不能自己去电力部门缴费?”

目前,市区各小区生活用电是怎样一种现状呢?真如市民们所反映的一样吗?记者近日进行了走访调查。

现象:业主拖欠电费  物业公司疲于应对

在市区江滨二路的某商业住宅小区,小区物业公司黄经理拿到了刚从业主委员会批复回来的《为规范小区代收电费事项及对欠费用户采取限电措施的授权申请》以及电力部门对《关于××小区拉闸停电的咨询函》的批复。“以后对那些老赖着不交电费的用户就不会那么被动了。”黄经理说,自他们公司今年7月接管小区物业以来,就遇到少部分业主迟迟不交纳电费的事情,尽管催了多次,但仍无动于衷。该小区采取的是由物业公司代交电费到供电局的模式收取电费,电力部门只管到小区的总表,总表欠费,整个小区就会停电。

黄经理介绍,为了不影响其他按时交费的业主的正常生活,每次收不全电费,物业公司只好从垃圾费或者物业费中抽出部分费用垫上。该公司原来并没有向业主收取水电周转金,加上连续几个月的垫支,费用已近万元,超出了物业公司的垫付能力。“公司也要养人,长期这样下去,公司也垫付不起。”黄经理说,垫付几次后,物业公司也显得十分艰难,而部分业主依然不配合,无奈之下该物业公司只好向电力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提交了对那部分恶意欠费的业主进行单独停电的申请。

在应对业主的恶意欠费行为上,除了黄经理公司所在的小区,市区的方洲丽园、右江华府、明景苑、光华苑、金辰湾等大部分商业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都已向电力部门申请了对欠费部分业主实行单独限电的权利。由于物权所属关系,对于“老赖”,小区物业公司唯一能握住的就是从电力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申请来的“限电权”这根“稻草”。

问题:小区用电模式不一  电价现多个版本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个住宅小区发现,部分业主拖欠电费的现象较为普遍,许多小区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恶意拖欠电费的现象,而拖欠电费的原因是业主觉得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

周先生家住龙景街道某商业住宅小区,每个星期他都自觉查看一下自家的电表,当电表显示的电不够用的时候他就会到物业公司“充卡”续费。周先生所住的小区采用的是“预购电”的方式进行交费,没电了只要到物业公司报上自己的房号和姓名,就可以交费,然后凭交费后获得的交费代码在电表的数字按钮上输入即可,“剩余多少电在电表上全部显示,想用多点买多点呗,省心!”然而,在市区,采用这种“先充卡,后消费”的模式进行交费的仅为一些新开发的住宅小区。而那些开发较早的住宅小区大部分还是实行小区业主先用电,每月底再由物业公司或管理人员抄表并统计费用,等业主交清费用再上交到电力部门的模式。

此外,记者走访多个住宅小区发现,小区内部电费单价并不一样。仅有1/3的小区电费执行全区标准,即每度0.5441元,超过1/3的小区电费单价执行0.6元、0.65元,甚至部分高达0.68元、0.7元。居民生活用电出现了每度电从0.5441元到0.7元不等的多种价格。“按照全区的标准,电价应该为每度0.5441元,为何我们的电费却高达每度0.68元?这中间的0.14元又是怎么来的?”对于高于标准的电价,居住在城乡路某小区的张阿姨表示不理解。

解释:交费方式和管理仍不完善

“全区执行的是统一标准,即每度电0.5441元,但因地方而异,总体在每度电0.6元以内都属于正常。”百色电力部门一名客服人员说。目前电力部门对所有用户执行的收费标准,都是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2011(181)号文件精神执行的。“至于小区物业与用户结算单价比物价文件略高,可能是考虑了小区的公摊及损耗问题。”该客服人员告诉记者,部分小区业主恶意欠费和单价不一样主要与交费方式和管理有关。目前在市区,主要有两种交费方式:一是一户一表的结算方式。即用电客户直接与电力部门进行电费结算,目前能实现一户一表除了街道部分用户外,仅有聚宝苑小区和长安小区等。二是电力部门与小区总表结算方式。目前,市区内大部分小区采用该种结算方式,即各小区配电设施与电力部门产权分界点在变压器高压侧,电力部门按总表与整个小区进行结算。各小区对用电管理不尽相同,有的小区采取先用电后交费方式,比如滨江国际小区;有的小区则采取先交费后用电方式,如麒麟山水家园、右江华府小区等。

然而,在市区一些开发较早的小区,当初开发商建造小区时只装了一个总电表,由此引发了不少麻烦,住户抱怨,物业公司也头疼。用户先用电、后交费,这意味着以后一旦有用户欠交电费,而物业公司又无能力垫付的时候,根据相关程序将停用整个小区的电。

“不否认部分小区把一些公摊和管理费用加到电费里面。”一名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许多小区还没有实行“一户一表”,加上变压器和线路等供电设备的不匹配,造成损耗过大,物业公司只好将这些费用甚至部分管理费全部分摊到业主头上。

方法:实行“一户一表”改造或能解决问题

由于小区建设之初的配电设备都是开发商自行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及施工的,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因此要根本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实行“一户一表”改造。“一户一表”是指由电力部门将计费电能表直接安装到每一户居民住宅,由电力部门直接对每一户居民住宅抄表计费,业主直接与电力部门产生购买关系,省去了许多中间环节。实行“一户一表”后,居民住宅电能表及表前的接户线,进户线等电气设备均由供电局负责维护管理(物业公司管理居民小区和企业事业单位电能表以前的电气设备产权应无偿移交供电局)。如这些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停电时,由供电局负责抢修和处理。

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住户用电容量可达6kw,居民可放心使用空调等各种家用电器,同时可预交电费,不必每月一次在规定时间内交电费。

“一户一表”还能彻底解决总表与分表电量不符引起的电费纠纷和巨额公摊问题。供电局按照国家电价直接对每一住户核收电费,避免在电价外加价乱收费现象,同时也避免因窃电行为给其他居民造成经济损失。这不仅能进一步缓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还将更便于电力部门的统计和管理,同时还更方便居民用电。

供电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户一表”改造并不是简单地在各家各户安装一个新电表。由于一些开发较早的住宅小区电力线路和设施都不规范,建设之初的配电设备都是开发商自行设计和施工的,存在线径偏小,变台安装不规范等问题,不符合电力部门管理要求,会形成诸多安全隐患,无法满足“一户一表”的要求。因此,有的小区在改造时必须将原来的线路全部改造,由此一来改造成本自然上升了。这笔钱并不是小数目,有的用户难以接受,就不愿意改造了。加上许多用户使用的仍是老式的电表,无法满足“一户一表”改造对电表的要求,因此要实现“一户一表”的改造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对项目进行整改,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对采取总表供电的小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最关键的还是市民的认知度和资金问题。

链接:

关于“一户一表”改造

(1)申请“一户一表”的范围

公用配电变压器供电的合表用电的居民住宅;新建的居民住宅;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自己供电的职工住宅及由其转供电的居民住宅。

(2)“一户一表”申报资格

新建居民住宅必须严格按新的标准和“一户一表”要求进行建设,新建居民住宅的新增用电,由住宅单位(或建设单位)向供电局提出用电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居民住宅需要实行“一户一表”的,原则上由产权单位负责出资整改配电设备、低压接户线、进户线和计量表箱,然后向供电局申报。每户应满足不小于2kw的标准容量。企事业单位自供职工住宅及由其转供电的居民住宅改造为“一户一表”。尊重产权单位的意愿。产权单位自愿申请改为由供电局直管直供,并实行“一户一表”,改造所需的资金应由产权单位负担,并统一纳入城镇居民住宅“一户一表”工程,由供电局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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