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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离婚,女方要分男方婚前财产增值部分

百色早报 2013-04-24 04:08 大字

 

近日百色网友“狼子”在本地论坛发帖求助称,其有一个朋友,跟老婆结婚5年,在结婚前他靠自己的努力买了一套私人房花了6万元,当时买房只写他的名字。结婚5年后小两口闹了别扭要离婚,之后朋友把他的私人房卖得了50万元。而现在女方说这些增值财产她也有份,要求分割。

大家说说,这些增值财产女方有份吗?

对此,不少网友跟帖回复,众说纷纭,各有各的看法。

网友“风子”说,要看房子是否涉及到偿还贷款的问题?如果有贷款,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女方可以要求对增值部分补偿。但如果房子没有贷款,这些增值的部分她可能无法得到补偿。

网友“shu168169”说,应该没份吧,一次性付清的吗?他结婚前做财产公证了吗?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估计是分不到什么的!网友“独行猩侠”则认为,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难说。

网友“幸福の鱼面颊”表示,房子要是他老婆没出钱,就不用分。网友“632673743Z”则认为,分一部分给她是可以的,钱是身外之物,再说她也跟了你这么多年,算是给她一点补偿一点安慰吧。网友“海绵”也说,分一点是可以的,但是她要是太贪可以不给,因为这房产是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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