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右江日报 2020-06-04 08:25 大字

隆自然资告〔2020〕3号

经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隆政函〔2020〕48号)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二、土地出让条件

(一)宗地外三通,宗地内场地平整;

(二)本期出让的2020-3号地块,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那弄至南林片区A1、A2、A3、A4地块(一期用地),隶属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那弄至南林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出让方式为A1、A2、A3、A4地块整体打包出让,不单独竞拍;

(三)以上宗地挂牌起始价未含本片区项目全部土地开发平整等前期费用;

(四)按照规划,新州镇那弄至南林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的土地面积为311.6亩,分三期出让,属边开发边出让,成熟一期出让一期,为了整个片区规划的完整性、建设的连续性和建设效果的美观性,竞得人必须参与整个片区规划出让土地的竞买,并同意在没有其他竞买人参与竞买时,以不低于挂牌出让起始价购买本项目所有规划出让的宗地,并按照那弄至南林片区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建设(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第四条第4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政府设有保留底价,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7月1日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7月1日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下午17时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竞买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7月1日下午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设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挂牌出让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3日下午17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龙山街17号

联系人:黄汉现、岑洋

联系电话:0776-8209905、0776-2503001

十、银行账户

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隆林农商行新州支行

账号:654812010100231688

我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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