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一男子带幼女出去玩耍 与其发生关系被判强奸

百色早报 2016-03-12 10:30 大字

 

本报隆林讯

 

一男子带着未满14周岁幼女到外玩耍并多次对其强奸,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日前,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一审判决赵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2015年6月1日至13日,赵某带着未满14周岁的陆某某及张某宇二人到玉林市玩耍和打工。期间,赵某带着陆某某与张某宇到其朋友“小燕子”的租房和该市多家宾馆住宿。这几天,赵某与陆某某多次发生性关系。至13日,赵某在该市某宾馆房间内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黄朝实

新闻推荐

百色市2015首届新农村建设典型系列评选活动颁奖典礼举行 百色市52个新农村建设典型获表彰

颁奖现场

 

本报讯(记者

 

文白毅

 

文/图)

 

4月16日,百色市2015首届新农村建设典型系列评选...

隆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隆林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