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林木私自伐 一不留神犯了法
本报隆林讯
自家种植的林木也不能乱砍伐,刘某连正是因为不明白这个道理而进了班房。
现年53岁的刘某连是隆林各族自治县岩茶乡农民,2014年秋季,他在建造一幢砖混结构的楼房时,因需要一定数量的木头用于制作门窗、模板、顶木等,他在没有办理合法采伐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砍伐自家种植的杉木300多株,约30立方米。该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接到举报后,将刘某连抓捕归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该县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刘某连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接到判决书后,刘某连才知道砍伐自家林木必须先到林业部门办理采伐手续,而自己是吃了不懂法律的哑巴亏。
□杨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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