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男子“组团”盗窃牲畜被诉

百色早报 2014-05-20 00:58 大字

 

本报田林讯

 

 

 

一男子伙同他人趁夜进入村屯盗取村民饲养的骡子、马匹,流窜作案三起,涉案金额达7万余元。近日,田林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将梁某付提起公诉。

1月6日凌晨,梁某付驾驶其小型货车,搭载李某伍等人(另案处理)窜到田林县潞城瑶族乡米花岭附近。李某伍等人下车将吴某快家饲养的价值分别为12000元、10000元、8000元的三匹骡子盗走,并拉到在附近等候接应的梁某付驾驶的车辆上。梁某付将骡子连夜运到隆林各族自治县革步乡,以7000多元的价格销赃。所得赃款扣除油费和车辆运输费后,剩余由梁某付和李某伍等6人平分。

1月17日至23日,梁某付驾驶其小型货车,搭载李某伍等人以同样的方式作案两起。

检察院经审理认为,梁某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前平

新闻推荐

高校毕业生身陷“传销窝” 广西河北警方联手解救

本报讯(记者

 

 

 

 

 

通讯员

 

 

莫玉翠)

 

 

5月24日,家住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乡的高校毕业生李某在河北省霸州市陷入传销组织,通过家人...

隆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隆林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