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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要找患病妹妹 想看监控录像遭拒警察告知小区保安:业主有权查看监控录像

南国今报 2013-04-22 17:44 大字

达女士将妹妹带到南宁来治病,妹妹刚进家不久就夺门而去,下落不明。这两天来,达女士在南宁大街小巷寻找,始终无果。她想将妹妹的相片印在寻人启事上,才发现手上只有妹妹几年前的相片。当她要求查看小区物业的监控录像,并希望得到妹妹的视频截图时,却遭到拒绝。

达女士的妹妹叫阿梅,住在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乡,早年跟随丈夫到海南打工,由于受到过刺激,精神上出现问题。无钱治病后,阿梅只得回到老家养病。此后,病情越来越严重,一发病就脱光衣服。去年的一天,她妹妹突然发病,从3楼跳下来,全身多处骨折。妹妹的丈夫带着6岁的女儿在外地打工,但与家里失去了联系。 

“看到这种情况,我们几个姐妹便筹了几万元送她到百色市治疗。”达女士说,经过治疗,医生才将她的骨折等病治好,但她还是经常不回家,整天疯疯癫癫的。“我们商量后,决定将妹妹带到南宁来治病。但没想到她却走失了。”达女士说。

达女士住在白沙大道龙光·普罗旺斯小区,说到妹妹从家里走失,她充满了自责。“我和妹妹是在18日晚7时许到家的。因为她一身脏臭,一进家门,我就让她冲凉。她一出浴室,趁我不注意,就夺门而去。我追上去时,拦也拦不着,她就消失了。”达女士说,随后,她叫来朋友,在小区内外寻找,并扩大寻找范围,始终无果。

两天后,住在老家的几个姐妹也发来信息,说没见到妹妹回家,让达女士印刷寻人启事,到处张贴,并让她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她到处翻找,却发现没有妹妹的近照。

4月20日上午,达女士想到妹妹进出过小区,小区有监控录像,只要调出录像并截图,就可以拿到妹妹的相片。当她找到小区物业管理处时,却遭到拒绝。物业方解释说,只有警方才能查看监控录像,“你报警后,警方立案,且有警察在场,我们才可以让你查看录像”。

当天下午5时,记者跟随达女士再次前往物业管理处,对方也是如此解释。记者再三与对方沟通,在达女士报警后,一名蒙姓工作人员才同意让保安部的负责人带去查看录像,并表示摄像头并非高清的。不久,两名警察也来到现场,确认达女士是小区的业主后,告诉保安部负责人:“业主有权查看监控录像。”

让达女士失望的是,她在查看录像时,发现由于当时天色已黑,且有灯光反射,录像画面显示的行人都是模糊的。“找不到妹妹,我会内疚一辈子。”达女士流着泪说。

今报记者莫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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