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非法收购5节原木领刑3年罚金8000

百色早报 2013-02-18 04:36 大字

 

本报隆林讯

 

 

榉木是一种珍贵、稀少的木材,1999年,榉木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禁止采伐。然而由于榉木木材具有质地均匀,纹理清晰,色调柔和、流畅,承重性能好,抗压性佳等特点,在传统家具行业中榉木家具往往被许多顾客青睐,致使一些商家利欲熏心,不惜铤而走险。近日,一男子非法收购榉木,犯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2年10月间,被告人王普义向韦永银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榉木原木5节,树蔸一株。同月28日6时许,在运至隆林县城往西林方向路口时被该县林业执法人员查获并依法扣押。经林业技术人员测量,该批榉木材积1.695立方米,蓄积2.825立方米。

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农建旺

 

 

吴佩瑛

新闻推荐

老人寻亲迷路交警伸手援助

本报隆林讯

 

 

4月3日14时50分许,隆林各族自治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巡逻组民警途经城北广场红绿灯处发现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来回在原地打转,不禁心生疑问,立即靠边停好车,...

隆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隆林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