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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碰瓷”诈骗 “天网”让其现形

百色早报 2012-11-21 05:41 大字

事故现场  

□潘 怡 /文  陆 松/图

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交警大队、新州派出所等部门多警种联合作战,依托城区“天网”工程,快速侦破两起利用刮擦交通事故实施敲诈勒索的诈骗案件,抓获了均为贵州省安顺市人的刘某(男,22岁)、张某(男,17岁)、吴某(男, 15岁)3名犯罪嫌疑人。

11月12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隆林县城老车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刮擦事故,一辆自行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造成骑自行车的1名少年受伤,受伤少年向三轮车主索要高额赔偿。约20分钟后,110接警中心再次接到报警,称在同一路段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骑自行车的少年被一辆三轮车撞伤后向三轮车车主索要高额赔偿。接警后,接警人员迅速指令交警大队出警处理,同时通过认真查看城区“天网”监控视频录像发现,两起事故发生地点相近,事故发生特点高度吻合,均为骑自行车的少年紧追三轮车,然后同一辆轿车将三轮车逼迫靠边,致使三轮车与自行车相撞造成事故,接警人员及时将监控录像资料告诉现场民警。经过现场调查取证,民警发现两起交通事故受伤方均为左手手指陈旧性骨折,结合“天网”监控视频的录像,认定两起事故均为“碰瓷”案件,遂将骑自行车的两名少年张某、吴某及其同伙刘某抓获,移交新州派出所作进一步侦查。

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利用制造交通刮擦事故在贵州省安龙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等地实施多起诈骗案件的犯罪事实。原来,张某、吴某、刘某受毕某(在逃)等人指使,毕某为实施“碰瓷”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将未成年人张某和吴某的手指敲断后,由吴某和刘某骑自行车扮演“受害人”, 毕某等人开小轿车物色好三轮车后,与骑自行车的吴某和刘某两方夹击制造交通事故,然后向三轮车车主敲诈勒索4000~6000元不等的高额医疗费用。

目前,刘某、张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吴某因是在校生且不满16周岁,经教育警告后由其监护人自行看管。对其余诈骗团伙成员追捕的工作正在进行,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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