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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我水土 美我生态

广西日报 2011-03-01 22:05 大字

贯彻中央一号文件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

刘文光 

开刊语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战略部署,本报本月起开辟《生态文明》专刊(先不定期)。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异乎寻常,专门就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决定;

今年,全区继续深入开展“兴水利、大种树、优生态、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主题活动;

今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

……

今年,“水利”成为经济社会生活的大热点。“水利”的内容十分丰富,今天,在《生态文明》专刊首期,让我们聚焦一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却又并非广为人知的一个重要领域——“水土保持”。

在全区水利建设高潮迭起的热烈场景中,有一项与经济、社会和民生息息相关的艰苦工作和重大成效,使人人从中受惠获益,这就是“水土保持”。

“十一五”期间,我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和监测预报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创造“山青水秀生态美”的今日广西立下汗马功劳。

履行神圣责任

加强监督执法

“十一五”期间,广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指引下,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坚持以抓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为突破口,以监督执法为手段,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全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与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各市、县都把水土保持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出台了适合本地实际、操作性较强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执法管理制度,形成了较完善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使全区的水土保持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取得较大进展。“十一五”期间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与发改、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把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和审批作为项目建设立项审批的前置工作,从源头上、制度上有效保证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流程编报审批。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区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024项,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676项。国家和自治区级开发建设项目绝大多数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部分完工建设项目开始启动评估工作,一些项目已经通过国家或自治区级验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加强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工作。2007年,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重新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有力促进了我区两费征收工作的力度。据不完全统计,5年期间全区征收水土保持 “两费”近两亿元,其中2010年自治区本级征收5035万元,创历史新高。

四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生产建设项目12508个,查处违法案件398起。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两次大型交叉执法检查,从市、县抽调水土保持监督人员共80多人,对全区2000年以来以来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的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三同时”制度、监理制度、监测制度、缴费制度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等六方面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2008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到自治区发改委、经委、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和环境保护厅四个省级生产建设项目主要审批部门调研《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区直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好职责,从源头上把好水土保持的前置关;2009年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调研,有效地促进了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到“十一五”结束,我区已经初步建立了各级监督执法机构,形成了一支区、市、县三级的监督执法队伍。目前全区14个地级市均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100多个县均设有水土保持股或站。2009年,自治区水利厅给7个市的水利局水土保持部门配备了水利执法专用车,这批水利执法车辆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经费预算安排购置,是我区第一次专为水土保持执法工作配备执法交通工具。同时,为了提高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十一五”期间我区举办7次业务培训班,对全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基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我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发展。

加大宣传力度

国策深入人心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的要求,我区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常规宣传和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等方式,使水保宣传活动办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在常规性工作方面,注重宣传教育与日常的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与自治区人大、地方开展水土保持执法专题调研的形式相结合,使得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和有关部门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水土保持意识大大提高。在大型水土保持专题宣传活动方面,每年定期联合自治区人大和水土保持委员会举办周年纪念座谈会,并邀请新闻媒体参加。2007年特别邀请了一些在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好的和比较差的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参加座谈,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同时,在水土保持法颁布纪念日和宣传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大范围的发放印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等宣传文字的一次性纸杯和抽纸、制作宣传板报、张挂宣传横幅、刊登宣传稿件等形式进行宣传。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区统一定做了5000本文件汇编,27000册宣传小册子,26000副扑克牌,11000幅宣传画,3000件宣传T恤衫,40000盒抽纸,380000个宣传纸杯,面向全区开发建设项目业主、有关部门发放。

2009年自治区水利厅建立广西水土保持信息网,通过网络对外发布新闻、公告事项、开展宣传。目前正在建设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进度不断加快,将成为我区水土保持科技和治理成果的宣传示范基地、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基地、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科普教育基地。

高昂“珠治”龙头

推进生态建设

“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广西项目区的治理任务,治理水土流失370.63平方公里,完成投资7793万元,建成了隆林县常么、西林县周邦、凌云县陇照等一批珠治工程示范小流域,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积累了经验。在此基础上,2010年,广西启动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崩岗治理工程。

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出台了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的决定,我区水利部门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全面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上加大投资力度,扩宽投资渠道;同时各级水利部门还积极参与到全区各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中,如与发改、林业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区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33平方公里,其中水利部门完成投资4.28亿元(中央投资1.91亿元,自治区财政投资0.97亿元,社会投入及群众投劳折资1.40亿元),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917平方公里。

搭建监测网络

夯实基础工作

“十一五”期间,依托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广西完成1个自治区总站、14个市级分站及26个水土保持监测场站的建设,基本搭建出广西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框架。组织编制了《广西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和《广西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操作手册》,继续对珠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及30多个国家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广西水土保持公报,为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执法提供了重要依据。

“十一五”期间,我区组织开展了《广西水土保持规划》、《广西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广西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水利部分)》等一批全区性规划并上报有关部门,配合水利部及流域机构完成了《南方崩岗防治规划》、《西南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全国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及《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等一批重要规划,为科学有序推进全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理清工作思路

“十二五”再绘蓝图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全区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0平方公里,综合整治坡耕地10万亩;到2020年,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得到修复,水源涵养区的生态得到保护,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基本建成。“十二五”广西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强化城乡供水源地、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的保护;推进山洪、泥石流、滑坡易发区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加快会仙湿地等水生态工程建设;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及易灾地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河道、沟渠、坑塘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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