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检察的百色实践
本报记者 卢建宁 本报通讯员 韦 奇 农惠君
■核心提示
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必须用于服务人民。“亲民”是检察工作“人民性”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宗旨的标准和体现。
百色市检察机关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亲民检察”建设,落实亲民的执法行为。检察官立足检察职能,促进民生实事的落实,突出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用办案的力度和成效,促进民生问题得到改善和解决。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个纠纷、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检察机关亲民举措。
1月9日、10日,这是百色市入冬以来最冷的日子,百色市检察院领导冒着严寒先后带检察干警分别奔赴扶贫联系点靖西县魁圩乡德周村和乐业县甘田镇甲龙村开展慰问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困难活动,给冻灾群众送去了温暖,并与群众共谋新一年发展大计。这只是百色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行“亲民检察”建设的一个生动剪影。
近年来,百色市检察机关致力于探索亲民、为民的工作方式,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亲民、公信的检察形象。通过建立服务建设工作制度化、服务群众利益最大化、服务企业发展常态化等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为群众、为企业排忧解难,走出了一条富有百色特色的“亲民检察”之路。
检察官情系民生
服务民生是检察机关为党分忧、为民解难、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战略举措。百色市检察院检察长文秋德说:“开展亲民检察活动要形成制度化。”
几年来,百色市检察机关先后出台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群众工作年意见》、《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软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等制度,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发展的“千百十亿元企业”、群众工作年、工作落实年等一系列活动,在检察工作中充分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树立和增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意识,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中塑造民生检察、亲民检察的良好形象。
2012年4月19日,靖西县检察院会同靖西县法院在该县魁圩乡政府举行涉农案件赃款返还仪式,将查办涉农案件中追回的9.9万元赃款全部返还给受害的27位农户,并为魁圩乡村“两委”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同年12月25日,该检察院又再次会同县法院在安德镇政府举行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赃款返还仪式,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追回的2.1万元赃款全部返还给受害的17位农户。在赃款返还仪式上,该院冯斌副检察长还为前往参加仪式的安德镇各村“两委”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据了解,去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将追回的涉农案件赃款近200万元全部返还给受害群众。
2012年11月13日上午,乐业县检察院举行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发放仪式。该院检察长黄朝忠给两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分别送上了15668元和7833元的救助金。手捧救助金,两名受救助者激动不已,被救助人对检察机关表示了感谢,并赠送了“惩治犯罪,情系民生”的锦旗。
在那坡县,上演着同样感人的一幕:2008年,申请人陆秀利的爱人覃振丰被同乡人赵胜、黄康、赵世泽等抢劫杀害。三被告均被判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14239.25元,但只有被告人赵世泽家人赔偿了5000元,其余二被告未给赔偿,经该院审查后,决定对申请人陆秀利的家庭一次性发救助金6000元。该院领导还多次与县、乡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将陆某一家人纳为边防农村低保对象,2011年10月14日上午,当那坡县检察院方铭检察长会同县委政法委、百省乡政府领导一起,率领控申科干警一同驱车2个多小时将救助金送到申请人家中,并告知其家已列为边防农村低保对象时,她激动地说:“感谢党和政府关心, 感谢检察院领导给我们解决困难,我更加有信心安排好一家人今后的生产和生活了。”
据了解,该市检察机关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对于被救助的刑事被害人仍面临生活困难的,协调多种途径解决其生活困难,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条件的,积极协调纳入低保、五保范围。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实施救助个案33件,发放救助金18.81万元。
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服务企业发展,也就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这是文秋德检察长经常说的一句话,“服务企业发展也是我们分内的事。”
几年来,该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形成常态化。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启动服务“千百十亿元企业工程”行动,将检察职能延伸到服务企业,设身处地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2011年1月21日,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一名铸造工在事故中被高温铝水特重度烫烧伤,造成一级伤残。由于到公司工作已过半年,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加上公司未能以该工人实际工资数额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导致该伤残工人不能依法足额享受工伤待遇而与公司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后伤残工人不服判决,再次上诉至市中级法院。
百色市检察机关开展服务“千百十亿元企业工程”活动后,该公司被列入百色市检察院的联系服务单位。2012年10月26日,文秋德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工作时发现了这个纠纷,即组织双方听取案情介绍,并指派黄浓副检察长与职务犯罪预防局罗锦强局长带双方代表到市中级法院协调优先办理此案。当时已是星期五下午,但在市检察院领导的协调下,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在审阅了案件材料之后特事特办,当即催促一审法院赶报案件材料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立案输录工作,赶在下班前将案件移送到了业务庭。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受案后尽管已经下班,庭长刚好出差在外,罗锦强局长经电话联系,副庭长郭承峙及时赶来与案件原、被告代表见面,听取意见。当知道双方聘请的律师都是广州的,为节约开支均要求尽快结案,郭副庭长当即决定星期天上午开庭,并交代双方做好庭前各项准备。
2012年10月28日上午8点30分准时开庭,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上午十点半该案调解成功,一起历时一年多的纠纷最后终于以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而和解结案。
针对该案暴露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相关保险费的问题,检察官提出了恳切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该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该公司负责人高兴地说:“检察官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是我们工作上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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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靖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