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寻衅滋事法不容 扰乱秩序被判刑

安庆晚报 2017-05-26 12:00 大字
 

本报讯(汪红菇 记者 周国庆)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应依法进行,如果触犯法律一样会受到严惩。近日,经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储某某不服,提出上诉。5月22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该案判决已生效。

储某某系岳西县中关乡中关村人。储某某以其公公生前享受政府抚恤补助待遇,1999年死亡后中关乡人民政府一直冒用其名义向上级申领抚恤金,要求查清事实为由多次至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重复上访。

2011年5月4日,中关乡人民政府作出答复意见书,认为储某某的信访事项没有事实依据,诉求不成立,并将答复意见送达给储某某。储某某拒绝签收,未在30日内向岳西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但于6月3日到国家信访局就同一事项上访,视同其不接受中关乡人民政府作出的答复意见,县政府启动复查程序。2011年6月27日,岳西县人民政府作出了复查意见,维持中关乡人民政府的办理意见,送达给储某某,储某某拒绝签收。储某某未在30日内向安庆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核,但其于2011年7月5日、8月3日两次进京上访,视同其不接受岳西县人民政府作出的答复意见,市政府启动复核程序。安庆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于8月23日作出了复核意见,维持了县政府的答复意见。此复核意见为信访三级终结意见,于2011年11月9日送达给储某某本人。储某某于2011年11月9日签订承诺书,认识到其信访反映的问题缺乏事实依据,属无理诉求,承诺不再就其公公抚恤金等事到北京上访。

储某某在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并签署息访承诺书后,其对终结结果不服,为达到其不合理的诉求,自2012年5月份以来,反复多次到国家信访局、北京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周边等重点地区、敏感部位重复访、闹访,抛撒传单,扰乱社会秩序,任意毁损公私财物,并多次向接访和劝访工作人员强拿硬要财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储某某拒不遵守《信访条例》的规定,多次到国家信访部门重复访、闹访,甚至到天安门、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情节严重,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新闻推荐

200名运动达人 淀山湖畔赛龙舟

长三角运动休闲体验季走进上海青浦站

岳西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岳西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