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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双丝袜拘役六个月

安徽法制报 2014-06-12 20:44 大字

本报讯 为寻找女友从外省赶来,当口袋的钱快要花光时,又干起了自己的老本行“盗窃”。 6月9日,记者从安庆获悉,经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公诉,这名盗窃惯犯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今年47岁的陈旭宏,是湖南省湘潭市的一名无业人员且是一名惯犯,曾于1986年1月、1994年7月、1998年11月、2001年10月、2004年10月,先后5次因盗窃被劳动教养或判刑。 2013年,在湘潭市打工的陈旭宏,结识了来自岳西的女子朱某,二人成了男女朋友,后来朱某回到岳西老家再也没有与陈旭宏联系。

2013年12月份,为了寻找朱某,陈旭宏从湘潭市赶到岳西县。在岳西寻找朱某多日,一直也未见到朱某,陈旭宏随身携带的钱财几将花尽。为解决燃眉之急,朱某又想到了自己的老本行“盗窃”。随后,陈旭宏通过网络购买了撬锁工具。 2013年12月23日中午12点,陈旭宏带着作案工具,窜至岳西县天堂镇木冲村,撬开了居民储某家的防盗门。进入房间,陈旭宏首先找了一双黑色丝袜套在手上,以防留下作案手印。正当搜索其他财物时,陈旭宏突然听到有人上楼的声音,便慌忙将黑色袜子脱下装在口袋,走出房间。在楼梯间,陈旭宏与储某擦肩而过。当储某意识被盗后,慌忙下楼去追,后储某成功将欲逃离现场的陈旭宏控制并报案。

根据修改后“刑法修正案”,入户盗窃、多次盗窃的,即使不构成数额较大,也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陈旭宏此次虽只盗得一双丝袜,亦构成盗窃既遂。

(侯冰霜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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