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被推倒昏迷 警方为何难立案?
[摘要]派出所:作案现场找不到第三人,也没有有价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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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汪秀兵
“前夫汪某将我的父亲推倒在地,致使我父亲昏迷至今,目前仍未脱离危险期。”11月26日,岳西县青天乡青天村村民王贻翠来到本报编辑部,希望岳西县来榜派出所尽快立案,让伤人者承担责任。
王贻翠告诉记者说,2010年11月21日,她的父亲行走在路上时,被前夫汪某无辜推倒在地,致使昏迷。在河边洗衣服的母亲发现父亲躺在地上时,大喊了起来。后在邻居的帮助下,拨打了110和120。后来,岳西县来榜派出所出警,岳西县中医院的救护车随后赶到,当天中午就被送到县中医院抢救,22日晚上11时,由于其父病情加重,当晚转到安庆市立医院急救。
王贻翠说,为了给父亲治病,家里已经花费了2万多元医疗费。这些都是全家多年的积蓄和从亲戚朋友借来的钱。“现在家里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特别让人气愤的是,父亲还在医院苦苦的等着救命钱,而前夫汪某不但没有被追究责任,甚至不愿先期垫付部分医疗费。”
王贻翠说:“我和家里人都感到蹊跷的是,虽然我们报了案,但来榜派出所至今都未能立案。我们全家人都盼着派出所能够早日处理这起伤人事件,让伤人者承担应有的责任。”
对于王贻翠反映的事,记者未能联系上王贻翠的前夫汪某。而岳西县来榜派出所张姓民警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说,他们在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由于王贻翠的父亲已经昏迷,作案现场既找不到第三人,也没有相关有价值的证据,为此派出所只是受理了这个案子,现在仍未立案。
张警官说:“至于王贻翠的前夫汪某也不能证明其与这件事无关,难脱民事责任。我们将进一步做汪涛的思想工作,希望他能够拿出一些钱来为王贻翠的父亲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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