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征到免——彻底告别交“皇粮”时代 在希望的田野上 ——改革开放40年之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被称为继土地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中国农村的第三次“革命”,安徽省作为全国唯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这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中写下辉煌一笔。
2005年,安徽省宣布全省取消农业税,比全国提前一年终结了存续2600多年历史的“皇粮国税”,这是一个颇具里程碑意义的历史时刻。农业税的取消意味着中华文明从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变,也标志着新中国成立后,由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改变。农业税从征到免,再到补的过程,真正做到了惠及农民,也更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
本报记者陆飞本报通讯员周梦颖
每日的清晨,82岁的闵芳名总喜欢到田头转转,看看地里的庄稼,这成了他的一个习惯。作为一辈子都和种地打交道的“老把式”,至今都割舍不掉对土地的那份眷恋。10月19日在望江县雷池乡杨长村,这位18岁时就已经担任生产队长的耄耋老人,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就是:“咱农民的本分就是要把地种好,民以食为天呢!”
在闵芳名的记忆里,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得益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民温饱问题得到改善,群众交公粮的积极性也很高。“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这句在广大农村地区最耳熟能详的的标语,则真实反映出了当年农民“交公粮”的状况。
所谓“公粮”,指的是农业税的俗称。闵芳名告诉记者,当年他所在的生产队种地要交农业税,还有特产税、水费电费、教育提留等“三提五统”,加一起最多的时候一亩地要两百出头,“像我家5亩地,每年就要缴上千块钱税费,负担还是比较重的。”
种地交税,对于祖辈都是农民的闵芳名来说,天经地义。只是他也没有想到,好日子来的这么快、这么突然。2000年3月,安徽省率先在全国启动农村税费改革,逐步规范减少涉农收费,并在2005年宣布全省取消农业税,比全国提前一年终结了存续2600多年历史的“皇粮国税”。
“皇粮国税”一朝免征,也让亿万农民的负担切实减轻了不少,对于当年取消农业税征收,杨长村的种粮大户赵决祥印象深刻。赵决祥告诉记者,当听到国家要免除农业税这一消息时,村里顿时就炸开了锅,很多人都是半信半疑的,到后来真的实行了,全村的人都高兴得合不拢嘴。村民们都说:“现在好啊,每一粒粮食都是自己的了。”
公开资料显示,1949年至2005年我国农业税总收入累计达到4200亿元。农民缴纳的农业税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农业税的取消意味着中华文明从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变,也标志着新中国成立后,由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改变。
这是一个颇具里程碑的历史时刻。当年的春节,在安徽省的一些地方,就有农民贴出了这样的春联:“开天辟地头一回,农民种地不交税。”
由免而补——改革的红利惠及三农
好消息总是不期而至。
2004年,在逐步取消农业税的同时,国家开始实施农业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那一年,杨湾镇杨湾村村民吴中飞领到了一张名叫“一卡通”的存折。这是政府有关部门为每个农民开立的专门用来发放惠农补贴资金的账户。
以后的每年,吴中飞都能从这张存折中取出一千多元钱的补贴款。吴中飞说,他记得2004年第一项补贴是每亩10块钱的良种补贴,然后就是粮食直补,农资补贴,最多时一亩地一年加起来补贴近150元,“家里5亩地,从一年交千把块钱到领七八百块钱补贴,这一正一反的比较就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啊,是改革让我家减了负。”
有关数据显示,在逐步取消农业税的同时,安徽省积极落实农业三项补贴。2004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450元,增加的补贴和减免税费达33.97亿元,人均政策性增收66.7元;2005年,全省取消农业税19.18亿元,同时增加对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资金1.85亿元,农民人均政策性增收43.8元。
2016年,国家对农业“三项补贴”再度进行了改革。
当年4月,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再次联合发文,内容是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从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此次政策调整,体现出的原则是,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支持的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补贴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从缴纳“皇粮国税”到实施各项补贴,农村税费改革将政府与农民的分配关系进行了根本性的扭转。改革确立的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为农村综合改革做了铺垫,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
如今,承包土地面积达1000多亩的吴中飞,早已是望江县远近闻名的种粮大户,“国家政策这么好,不仅免除了农业税每年都会给各种补贴,农民也分享到了改革开放的红利!今后更有信心把地种好。”吴中飞说。
蓬勃生机——从量到质的根本转变
从缴纳“公粮”到全面取消农业税再到实施各项补贴,农村税费改革将政府与农民的分配关系进行了根本性的扭转。改革确立的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
“农村税费改革刚一落实,乡里的种粮大户就兴起了,说实话那时候一亩地两季稻效益能有500块钱上下。”从2013年成为种粮大户赵决祥说,前些年只要有心劲,年成好,效益都可观。2015年,赵决祥出资10万元购买了收割机,按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赵决祥还拿到了3万余元的补贴。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赵决祥一口气连续购置了拖拉机、旋耕机、插秧机等农用机械设备7台套,农业生产从此实现了机械化。
但最近这两年粮食多了卖不上价,有时还难卖,也让他颇为忧虑。与此同时,惠农政策也在变。“以前种粮大户有专项补贴,每亩10块钱,现在取消了。”
“这是国家鼓励农民种优质粮。”在市种植业管理局总农艺师陈再高看来,税费改革为农民减负,实施普惠制的补贴,目的是从整体上提高生产积极性。今天,随着形势变化,惠农政策更注重引导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调优产品结构、调精品质结构、调高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在节本增效、优质安全、绿色发展等方面下功夫。“当前对种粮大户的支持更多通过项目资金进行。而项目资金往往与先进的技术方案、良种良法的推广挂钩,目的是通过惠农资金使用,调动大户转方式、调结构积极性,辐射带动广大农户。”陈再高说。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的奋斗目标让赵决祥更加坚定了种粮决心。形势在变,种粮的方式也要变。“现如今人们收入高了、日子好了,要吃更好的米,就不能像过去那样种粮食。”赵决祥说,要想效益好必须跟着市场走。和赵决祥一样,越来越多农民跟着惠农政策的“指挥棒”,调结构,转方式。
赵决祥告诉记者,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他的目标就是“多种粮、种好粮”,尽快实现水稻生产从产量导向型向质量导向型转变,从资源消耗型向绿色发展型转变,为把“饭碗端在中国人自己手里”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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