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2000余辆电动车 已被强制拆除遮阳伞
7月11日,汉中交警在汉运司天桥十字强制拆除电动车遮阳伞张映伟 摄
7月10日,是交警发布拆除电动车遮阳伞宣传期的最后一天,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城区设5个点进行劝诫拆除。11日,交警支队再设7个点,强制拆除遮阳伞。此次交通整治活动中,民警强制拆除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2000余辆,中心城区市民主动拆除达10万余辆。
现场1:
看到交警忙收遮阳伞
时间:10日上午
地点:东门桥十字
10日上午9时30分,华商报记者跟随汉中交警支队一大队直播组一起前往劝诫拆除电瓶车遮阳伞执法现场。
现场看到,遮阳伞还未拆除的电动车开上来时,执勤交警热情上前发宣传单,并劝诫车主拆除。部分车主远远地看到交警在行动,在距离交警执勤处50米开外就将伞自行收起来了,但是由于支架还未拆除,交警也会拦下,用准备好的工具帮助其拆除。
骑电瓶路过的老大爷说:“我们支持这个政策,我以前吃过装遮阳伞的亏,曾被遮阳伞挂到眼睛。”
对于拆除的遮阳伞,能收起来带走的,交警就让车主自行带走。而一些较大的遮阳棚,现场有专职交警登记,车主日后可去交警一大队领取。“大多数车主还是比较配合的,少数车主不理解。”现场一执勤交警说。
现场2:
不配合还谩骂交警
时间:10日上午
地点:兴汉路和望江路口
“早上到现在共拆除了8辆电瓶车遮阳伞,其中一位市民不配合,还谩骂民警。”现场执勤的交警说。
“今天主要是实施最后一次劝诫,不管听不听劝诫,现场遇到都会拆除,但不罚款。7月11日开始,不仅要强制拆除,还要对加装遮阳伞的车主罚款50元。”汉中交警一大队一负责人说。
现场3:
伞支架端口正对孩子胸口
时间:10日上午
地点:兴汉路陈家营
就在交警执勤期间,一男车主骑着还未拆除遮阳伞支架的电瓶车被拦下,电瓶车上还载着两人。电瓶车上的女士指责交警执法时语调过高,现场与交警争论起来。
电瓶车前坐着一个小孩,未拆除的遮阳伞支架杆正对着小孩胸口。“要是急刹车,这个杆是金属的,很容易伤到人。”执勤交警说。
现场4:
第一例不礼让行人车辆被扣3分罚100元
时间:11日上午
地点:天汉大道魅力之城十字
11日,汉中交警支队强制执行“拆除遮阳伞,礼让斑马线”第一天,魅力之城十字交警告诉记者,该执勤点共拆除7辆电瓶车遮阳伞。“年龄大一点的车主不太理解,但是经过劝说也配合拆除了。”
就在采访间隙,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冲过斑马线,而此时刚好有行人过马路。白色轿车被交警拦下,交警对其讲解礼让斑马线的交规知识,因为车主配合,对车主扣3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没注意到通知,知道拆遮阳伞,没想到礼让斑马线执行也这么严厉。”第一辆因为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被罚的车主彭先生说。
现场5:
市民主动找交警拆除
时间:11日上午
地点:钟楼十字
上午10时许,一位骑着电瓶车的中年女士主动骑至交警执勤处求助交警拆除遮阳伞。“通知我早就看到了,家里没有工具所以一直没拆,刚好今天帮我拆除。”
上午11时许,一位20来岁的女士骑加装遮阳伞的电瓶车路经钟楼执勤点时被交警拦停之后,并没有下车。“无论我们怎么劝说,她都不下车,也不同意拆伞,我们没办法只能报警了。”之后,该女士被中山街派出所以妨害公务带走,其电瓶车被锁扣。
现场6:
4小时拆除300余辆
时间:11日上午
地点:汉运司天桥十字
“从早上7点半到现在,从这里经过的没有拆除遮阳伞的电动车还很多,拆了300多辆,我们根本忙不过来,一些考驾照义务执勤的驾校学员被调来帮忙。”11日上午11时30分,天桥十字执勤交警说。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个地方是汉中市区和农村的交接地。“汉中周边的部分村民可能还不知道通知,所以很多人依然骑着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进城了。”一执勤交警说。
“因为是执行第一天,今天没有处罚,经过今天强拆以后,如再遇未拆除的将按规定处50元罚款并强拆。”汉中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说。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张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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