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买来“家养”梅花鹿 却不知仍构成违法

新安晚报 2014-01-13 14:24 大字

本报讯   1月7日,望江县野生动物保护站接到市民报案称,有人在该县农贸市场里正准备宰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保护站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望江县的徐某、杨某去年底从吉林省延吉市龙井镇智新鹿场一共购买了44只养殖的梅花鹿,总价值超过13万元,目前均圈养在该县杨湾镇境内的一养殖场内。

望江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肖全胜介绍,这次运到望江县的44只梅花鹿,无林业部门的运输证和经营证,属于违法经营和违法运输。徐某、杨某对此表示不解,肖全胜表示,即便是驯养的梅花鹿也属于野生动物,也必须经过严格行政审批,层层把关之后才可以经营、食用。

徐罕  吴兵锋  本报记者  蒋六乔

新闻推荐

“水缸”被泼鸡粪,居民实在气愤望江县焦赛湖有人用鸡粪喂鱼,致饮用水源污染;环保部门紧急叫停

望江县焦赛湖有人用鸡粪喂鱼,致饮用水源污染;环保部门紧急叫停

望江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望江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