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刚被释放骗他人又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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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灿
周国庆
本报汛
一名20岁的青年人刚刚被大观区法院判处缓刑,出来一个月不到,就利用狱友写给其家人的一封信,对狱友的家属进行诈骗,骗到现金1万余元,没想到很快就被警方抓获。5月5日,该青年以涉嫌诈骗罪被宜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袁某,男,20岁,望江县人,高中文化。2011年3月11日因盗窃罪被大观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他因涉嫌盗窃罪被关押在安庆市第一看守所期间,认识了被关押在此的刘某。后来看到袁某被判缓刑马上要被释放,刘某就手写了一封家书,托袁某带给其家人。但是袁某出看守所后,并没有将信送给刘某家属。他打电话给刘某的家属,谎称刘某在看守所内曾委托其帮忙将一辆涉案的北京现代轿车从公安机关搞出来,并以刘某的名义重新书写了一封信,以骗取刘某家属的信任。接到袁某的电话后,刘某的舅舅和姨夫于2011年3月14日赶到安庆。在骗取其舅舅的信任后,犯罪嫌疑人袁某分别以托人找关系以及缴纳停车费、提车费等为借口,先后骗取受害人人民币10797元,用于挥霍。
袁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鉴于犯罪嫌疑人袁某在缓刑期间又涉嫌诈骗罪,主观恶性较大,宜秀区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作出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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