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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法院38年未越“雷池”半步

安徽法制报 2011-05-11 00:38 大字

连续38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国法处理的人和事,连续38年没有一起涉法越级上访、缠诉案件。 4月28日,记者来到地处古雷池的望江县法院,被现实版的“不越雷池”所吸引。

望江县,传说为古“雷池”所在地。由于处皖西南边缘,交通不便,经济发展滞后,县级财政十分困难,这里的法官平均工资不到每月千元。在望江县法院,记者了解到,该院有半数以上人员的家属子女有下岗情况,法院经费紧张,工作条件艰苦。即使如此,多年来,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下乡调研、办案,从未在单位拿过一分钱补助费。

身处雷池,不越“雷池”,是因为望江人的循规蹈矩、恪守本分性格,还是其他因素呢?现任院长胡少斌告诉记者,“其实望江人的性格应该是一部分原因,最重要的是,望江法院自恢复建院以来, 6任院领导都努力传好‘接力棒\’,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明的高素质法官队伍。要求法官们在使用审判权时,不能越雷池半步,不能用审判权谋私,办人情案、金钱案,必须把每一件案子办得公平公正。”

据了解,自1998年以来,望江法院分批聘请了40多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法院执法执纪监督员。院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派员对执法执纪监督员进行走访和沟通,搜集他们从社会上听到的对法院工作的反映。与此同时,望江法院严格执行向人大备案制度,及时将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其他有关案件报县人大法工委备案,以便接受监督。

另外,望江县法院从1994年起就建立了案件评查机制,每季度对所结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标准打分,奖优罚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每年年终,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廉政建设考评实施细则》,对各庭、科、室、队进行公开考核考评,实行一票否决权,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事项的,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并明确规定凡一年内有一名以上人员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引咎辞职。

(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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