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令牌”为何禁不了挖土机的轰鸣
[摘要]未一平
据《安庆晚报》报道,望江县杨湾镇杨湾村的村民向本报投诉称,与安徽省杨湾闸管理处一河之隔的同马大堤被开发商挖了“墙脚”建了房,护堤地的土也被变卖,钱装进了个别人的腰包。
对此,当地河道管理部门曾三次下发停工通知,并要求开发单位恢复堤脚原貌。不过开发企业对河道部门的处理决定置若罔闻,仍我行我素地开挖施工。
由此我们不禁要问了:为何河道管理部门的三道“令牌”就禁不了挖土机的轰鸣?换句话说,开发公司的牛气从何而来?此情此景让人百感交集。这里面原因颇为复杂,但有两点可以肯定,一是河道管理者执法手段的软弱。这从河道部门发出的第一份停工通知中可见一斑,在这份通知中,当地河道部门的执法权限仅在于限“于通知下发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恢复原状,否则我处将按照法定程序报请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立案查处。”可见当地河道部门执法上限仅处于报请阶段,没有更大更多的自由裁定权。二是开发者的胆大妄为,目无法律,这才是导致堤脚被挖的主要原因。因为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当地河道管理部门的执法手段固然软弱欠缺,但即使再软弱,相关管理法规是客观存在的,如果开发单位心中还有一点法律观念,对法心存那么一点敬畏的话,也不至于将停工通知当废纸,更不至于三道“令牌”制止不了开发公司的逐利。
防汛大堤的重要性众人皆知,在大堤护堤地开挖取土施工,无异于挖“墙角”,直接危及大堤安全。因此这一行为是被包括《水法》在内的相关法规所明文禁止的。如今开发单位有法不依,将法律当儿戏,理当严惩。“同马大堤是安徽省和湖北省共5个县(望江、太湖、宿松、黄梅、广济)的保护屏障。”基于此,有当地村民对开发公司挖护堤地的土,在大堤边建房子,严重威胁着大堤安全的行为,明确表示“决不答应”。我想这不仅是受大堤保护的皖鄂两省的当地居民不答应,凡是一切有理智有良心的人也都不会答应的。在此,我们希望看到相关部门依照法律之规定,尽快对这一问题作出妥善处理,给当地百姓一个交代,也给目无法律的开发企业上一堂法律课。对此,我们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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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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