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滋事换来5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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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向波
本报讯
望江县赛口镇兴龙村一男子因酒后失控,在赛口街头无故殴打路人,致使他人受伤。3月1日,望江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拘留五日处罚。
2月26日中午,刘某喝醉酒后到赛口街月亮弯超市旁边的十字路口闹事,并拦下曹某摩托车,刘某先用脚将该摩托车的挡风玻璃踢坏,后又对该车驾驶员和乘客黄某进行殴打后趁乱跑走,致使曹某的摩托车受损,黄某受伤。
2月28日,辖区派出所依法书面传唤违法嫌疑人刘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但刘某始终以当时喝多了酒,详细情况记不清楚为由,不配合民警的询问。因已取得有力的证据,受害人和证人的证言能够相互印证,受害人伤势情况的人身检查笔录及照片、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鉴于此,辖区派出所于3月1日报经望江县公安局审批,依法做出对刘某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整的处罚决定,并送安庆市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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