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司机酒后驾驶 证被吊销人被拘留

安庆晚报 2018-11-20 10:18 大字

本报讯(袁丙乔吴旺卢向波)11月14日,桐城交警依法对一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11月9日中午,桐城交警三中队民警利用午休空档时间,深入辖区大关镇麻山村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13时许,在麻山村道200米附近处,当民警对一车号为皖124**的三轮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姚某身上散发着浓浓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民警发现姚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酒后驾驶。后经进一步查询,民警得知姚某所驾驶的三轮汽车属营运机动车。当场,民警暂扣了姚某的车辆并传唤其到中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11月14日,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民警报请桐城市公安局批准,对姚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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