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岂能私自改扩建

安庆晚报 2018-09-07 09:25 大字

8月16日上午,家住桐城市新渡镇的曹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在新渡镇新安北路47号隔壁,有人以装修老旧房屋名义,擅自对多间房屋进行改扩建,准备开超市。而隔壁就是居民住房,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安庆晚报》8月28日)

现实生活中,很多业主都以为,房子是我的,我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别人管不着。事实上,即便房子是自己的,也应该依照法律法规来改造。我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房主对房屋进行改扩建,应征得相邻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在没有争议情况下,以行文形式,报规划城建等部门。待审批后,方可按照审批的改扩建方案组织施工建设。 

擅自改扩建房屋,扰乱了城市规划、建设秩序,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有效遏制私自“改扩建”之风,相关部门必须加大日常管控执法力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拆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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