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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还称“收现金没面子”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日前受审,当庭认罪悔罪

新安晚报 2016-11-11 00:00 大字

[摘要]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日前受审,当庭认罪悔罪

11月9日,王强在淮南市中院受审。

9日,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涉嫌受贿案在淮南市中院开庭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王强在任安庆市委常委、副市长,桐城市委书记,池州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多个单位及个人财物,并为他们谋取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在检方指控的300余万元受贿事实中,仅黄金等贵重物品就达到了161万余元。此外,根据省纪委此前通报,王强长期参与赌博。

收人钱物,极力推荐景区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3年逢年过节期间,安徽黄梅酒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为获得王强对公司的关照,以及公司兴建的文博园能申报国家4A级旅游景区,找到王强帮忙,并多次送给他钱物。王强多次向省旅游局推荐黄梅酒业文博园。2013年10月,黄梅酒业文博园被批准成为国家4A级景区。

2011年,黄梅酒业的小客车因故被桐城市交通局查处,张某到王强办公室找其帮忙,并送给王强1个300克的金块,王强即向桐城市交通局局长“打招呼”,使该公司的小客车不再被查处。

2013年9月,王强调任池州市委副书记后,张某为感谢王强之前对他的“关照”,到王强办公室送给他1根金条。

检察机关指控,王强多次收受张某送的英镑1.8万元、美元3万元和价值44.49万元的黄金。

外地出差,多次收受金条

检察机关还指控,王强在外地出差时,多次收受安徽鸿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夏某送的金条。

鸿润公司与桐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桐城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块土地,但该公司未能实际获得该土地使用权。为此,夏某多次找到王强帮忙。王强向分管副市长打招呼,使得鸿润公司在2011年底获得该土地使用权。夏某为表感谢,2010年至2012年间,王强四次到北京出差时,共送给其5根金条;2012年春节,王强在居住的桐城国际大酒店,收受夏某送的20万现金。

检察机关指控,王强共收受夏某送的现金24万元人民币、3万美元,以及700克黄金(价值28.029万元)。

法庭自述,收现金没面子

今年5月,省纪委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就提到,王强任桐城市委书记、池州市委副书记期间,多次接受相关企业安排到云南、海南等地旅游,并违规接受2名私营企业主礼品;长期参与赌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王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11月9日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王强在任安庆市委常委、副市长,桐城市委书记,池州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多个单位及个人人民币141.8万元、英镑1.8万、美元7.5万、购物卡1.5万元、价值161.2176万元的黄金和其它贵重物品,并为他们谋取利益。

在庭审时,王强自述收受现金没有面子,故在4年间,受贿大量黄金、银元50块、黄金手镯、手表等。

王强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如今走上犯罪的道路,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群众的信任,对不起家庭。 本报记者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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