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胜特大集资诈骗案昨开庭
本报讯(黄锋
记者
周国庆)备受社会关注的桐城刘克胜特大集资诈骗案,24日上午9点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法庭公开审理。
47岁的刘克胜是桐城市人,案发前系安徽信诚电脑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省桐城市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公司)董事长。桐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聘任委员,安庆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桐城市第十二届政协常委,桐城市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刘克胜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4年6月19日被桐城市公安局决定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同年7月14日在甘肃省嘉峪关市被抓获归案并临时羁押于嘉峪关市看守所。
据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克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息为诱饵,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386769万余元,实际集资诈骗80553万余元,被告人刘珍(刘克胜姐姐)明知被告人刘克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外非法集资,仍然参与非法集资,实际集资诈骗9517万余元;被告人刘克胜和刘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购销合同等手段,骗取贷款3100万元;被告人刘克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资金11310万余元。公诉机关同时还起诉,被告人刘克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1728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被告人刘克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350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克胜的行为分别构成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和行贿罪,被告人刘珍的行为分别构成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均应实行数罪并罚。
庭审中,刘克胜不认为自己犯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认为自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因资金链断裂还不了债而跑路,主观上没有诈骗。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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