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买菜骑错车 一时贪念成被告
本报讯(谢莎
记者
周国庆)12月4日,桐城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件,老汉许某因一时贪念,将自己送上了刑事审判的被告席。
2015年6月13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许某骑自己所在公司办公室的电动车到桐城市南岛水果批发市场买菜时,将未拔钥匙的电动车放在被害人周某经营的冷库门前,后到菜市场买菜。买菜结束后许某误将放在冷库门前同样亦未拔钥匙的周某的新蕾牌电动车骑回家。许某回家后发现自己骑错了电动车,即返回南岛水果批发市场,看见自己电动车钥匙已被人拔走,遂返身回家拿备用钥匙再到南岛批发水果市场,被告人许某让女婿将自己所骑的电动车骑走,自己则将新蕾牌电动车骑走,一直使用直至案发。
法院认为:被告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罪名成立。结合案件情况,对被告人许某单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
新闻推荐
朱慧松
桐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桐城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