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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省政协《政协论坛》让进城农民“落地生根”

江淮时报 2015-01-13 08:51 大字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味着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地融入城市社会,意味着进城的农民,除了获得城市居民的身份认证外,还要享受到城市居民在教育、公共卫生、就业扶持、社会保障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福利。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重大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选择,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门槛”影响“有序推进”

访谈嘉宾宋宏(省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我曾在2014年时,承担了安徽省“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人口和人才发展”专题,其中涉及到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为此作了相关调查和研究。我发现,在近期各地进行户籍制度改革中出台了不同的落户条件政策,人们称之为“市民化门槛”。这种不同“门槛”的落差,构成了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空间秩序,更深刻影响着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趋势。

目前,各地在出台城市落户条件政策时,非常注重获取高素质人力资源的取向,且以沿海发达地区尤甚。低学历、低技术、低收入、无投资的普通农民工显然处于劣势,排序只能在最后。如此高的“门槛”,成为大量普通农民工到一线城落户的难以逾越的障碍。

在内地欠发达地区的二三线城市,落户条件的标准相对较低,无论是居住证时限、学历水平、职称等级还是交税与否、有无投资等方面,都比沿海发达城市要宽容许多。这样,就导致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出现一种趋势:高素质人口向发达城市流动集聚,不发达地区城市则集聚素质相对较低的人口,并形成依落户条件高低和城市发达程度高低的梯度分布格局。

研究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仅限于一省一地是不够的。在农村人口跨省跨区的大尺度空间迁徙中,诸如上述趋势及其引致的问题不是一省一地能够解决的,更不是各省市县各自为政的“碎片化”户籍政策和落户标准所能够达到一定均衡的。因此,现实需要国家在顶层设计上充分考量全局统筹的户籍制度改革,兼顾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诉求,从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出发,探索试点跨省市的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一体化协同与保障改革,形成基本面均衡化的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系统,使“有序推进”成为均衡的有序而不是严重不平稳的有序。建议安徽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研这一重大问题,通过有效形式向国家决策层反映,要求国家加强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的顶层制度、均衡政策的设计。

完善社保政策体系建设

访谈嘉宾骆飞委员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总队长)

据我们测算,目前安徽城镇接纳1名农民工,所需现期社会保障成本在2.1~1.3万元/人.年之间,平均为1.66万元/人.年,其中企业、个人分别承担1.18万元和0.4万元,占比超过95%;按当前社会保障标准每增加1个新市民,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成本为807元/人.年。按《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到2020年安徽城镇化率将接近60%,安徽城镇约需吸纳1000万人的农民工存量和1000万人的农民工增量。不考虑长期养老金支付压力的情况下,按平均每年完成250万农民工市民化目标,各级政府每年需新增社会保障公共投入约20亿元,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压力可控。

我建议政府建立统一设计,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坚持顶层设计、标准统一、体现活力、逐步过渡的原则,在现有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框架基础上,分类、有序推进农民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对具备市民化条件、正规就业的农民工,全面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城镇社会服务体系,对常年外出就业但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可探索建立“低费率、广覆盖、可携带”的农民工过渡性社会保险,适当减轻农民工和企业的缴费负担,实行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随着参保人员市民化程度的提升,逐步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并轨融合。

并落实政府责任,以分级负担为原则完善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一个政府主导,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多元分担机制。根据政府财力状况,可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企业发放社会保障直接补贴。在全省范围探索建立针对农民工流入地、流出地不同的财政扶持政策,对农民工净流入城镇给予一定的政策激励。同时,加强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研究,为中央相关政策设计提供扎实的决策依据。

坚持自愿有序,以就业为重点推进农民工城镇就业体系建设。扩大农民工就业空间,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不断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加大对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上的投入,提升农民工的整体素质,逐步缩小城乡劳动力工资差距,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

从“产城分离”转向“产城融合”

访谈嘉宾 杨国才委员

(安庆师范学院经管学院院长)

农民工省内市民化具有门槛和成本较低的优势,但其实现程度还取决于省内城市能否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对农民工是否有较强的吸引力。很显然,承接产业转移将成为推进农民工省内市民化的重要外生力量。安徽如能通过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将从东部地区引进的资本、技术与本地丰富的劳动力、自然资源结合起来,就可以有效扩大当地就业容量,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与此同时,省内城市适时将户籍放开,农民工就可以逐步在城市沉淀下来,从而就能比较容易地完成市民化过程。

然而,由于城市建设上片面追求功能分区,致使安徽的产业园区普遍存在“产城分离”问题。这里的“产”指的是生产及相关城市的产业园,“城”指的是城市,“产城分离”即指将相关产业园区与城市作人为的切割,致使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形成“两层皮”而彼此分离。这种现象在安徽各地产业园区建设中普遍存在。 “产城分离”的危害性在于,由于通勤距离和时间的明显增加,不仅造成资源、能源的巨大浪费,加剧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也成为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障碍。

从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角度看,我建议安徽省在产业承接园区建设中,要将产城关系从“产城分离”转变为“产城融合”。 “产城融合”是指将产业发展和城市人口集聚科学合理地融合在一起,让产业发展带动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化质量。通过补足产业园区的服务功能,既能更好地服务于产业工人生活,又能更好地服务于产业园区生产。从而,仅具单一生产功能的产业园区就提升为集生产、生活、服务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产业新城。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不仅能有效降低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和工作成本,而且能增强城市对农民工的吸引力,因此将大大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声音

探索建立居住证积分制度,优化积分入户和居住证业务办理流程手续,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实现居住证在社会服务领域“一卡多用”。

——省政协专题调研组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设置培训内容,整合培训资源,开展“订单式、定向性”培训,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增强他们在城镇创业就业的能力。

——阜阳市政协

扩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打破户籍限制,平等予以保障。积极探索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办法。

——淮南市政协

允许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保障性住房,其宅基地注销,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复垦。

——宿州市埇桥区政协

城镇居民在观念上也要平等对待转移进城的农民,让转移进城农民逐步摆脱自卑意识,以积极开放的文明心态,主动融入城市生活。

——霍山县政协

要逐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尤其要降低收入和住房这两个使户籍制度改革长期陷入停滞的限制条件,激发中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农民工群体,转为城镇户口的积极性。

——桐城市政协

在乡镇中心区域,率先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把整体搬迁的村和“城中村”纳入社区管理。重视社区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进人口管理模式由户籍管理向实有人口管理模式转变。

——青阳县政协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曹昱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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