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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去冬来已两载 安置新房还在等桐城市龙眠街道村民:房租也只给了一年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4-11-25 10:12 大字

[摘要]桐城市龙眠街道村民:房租也只给了一年

安徽省有关政策规定,拆除房屋统建安置房,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可是,桐城市龙眠街道长生社区两村民组农房被政府拆除两年多,至今没有分到安置房,且过渡期租金仅领到一年。此外,村民组集体厂房等设施被征收,农户树木被砍伐的补偿款,也没有支付。

据了解,2012年,桐城市政府引进浙江一企业,在长生社区实施桐城投子山文化园项目。当年下半年,共拆除了四五十户农房。农房被拆除,当地政府承诺给予统建安置房。

政府也的确在建安置房,可时至今日,还没建好。 “我们租房居住已三个年头了,生活特别不方便。希望政府早点建好,让我们居住。可政府办事效率太低了。 ”当地被拆迁户告诉记者。

安置房没有建成,被拆迁农户无房可住,租房两年多时间,地方政府只支付了一年的房租,每户6000元,之后就没有及时支付了,更没有按政府出台的文件规定支付18个月后的双倍房租。

被拆迁户说的政府文件,是该市当年出台的 《桐城投子山文化园区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其中规定,过渡费为每人每月90元或以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米4元结算,每户每月最高不得超过500元,过渡期限按实际过渡月份结算,超过18个月按双倍结算过渡费。

村民杨大水说:“那个时候,政府为了拆我家房子,话说得很好听,让我们配合政府签字同意拆房,可等到房子被拆了要租金时,找政府,政府干部却说,少你们的钱不会不给。我们租别人房子要给钱,政府为什么不能及时给我们呢? ”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政府征收他们村民组集体水塘、碾米加工厂、牛圈等集体设施,砍伐农户房前屋后的树木,挖掘菜园中的蔬菜等,至今都没有兑现补偿款。

记者找到龙眠街道办事处分管此项工作的施副主任,他解释,实施此项目所拆迁的农房,建设安置房,都是由政府负责的。安置房到现在没有全部建成,是因为政府建房工程须招标,这些程序很复杂,需要时间较长。不过,现在安置房已竣工,只剩下配套设施正在准备建设,春节前就可交房了。

施副主任说,农民过渡期房租,他们会按文件规定支付。村民组集体设施和农户树木蔬菜补偿款,以及房租等的确都还没有支付,将在被拆迁户交纳购房款时一并核算。

有关政策规定,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可长生村安置房一建就是两年多,这不仅违反了有关政策,还给被拆迁户生活造成很大不便,当地政府以建房程序复杂为由,是没有道理的。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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