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养母恩 为赡养老人闹离婚
本报讯(雷珊珊
记者周国庆)一边是养母,一边是妻子,站在中间的儿子怎么办呢?原本恩爱的夫妻因赡养养母问题产生矛盾,闹上法庭要离婚。24日,桐城市人民法院金神法庭通过细致的工作,消除了夫妻间的分歧,挽回了一个濒临解体的家庭。
年过五旬的曹某是桐城市金神镇人,系四川某国企的一名技术员工。与妻子高某结婚二十多年,感情一直不错,两个女儿也相继成家。因为在外地工作,曹某回来比较少,都是妻子高某在照顾母亲。
近年来,妻子与母亲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便逼着曹某送母亲去住老年公寓。说起母亲,曹某的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他自幼父母双亡,是现在的养母把他拉扯大,省吃俭用供他上大学。为此,对妻子的要求他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遂诉诸法院要求离婚。妻子也有一肚子苦水:“丈夫长期在外工作,家里全靠我一个人,把两个女儿拉扯大,还要照顾婆婆。苦点累点没关系,最忍受不了的是,婆婆经常犯糊涂骂人。”
“他们的感情很好,根本不想要离婚的。”承办法官经验丰富,一眼就看出了这对夫妻的症结所在。遂劝说高某,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婆婆虽非曹某亲生母亲,但却含辛茹苦地抚养曹某成年,为家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老了,子女理应好好照顾。同时也提醒曹某,生活习惯不同,吵吵闹闹很正常。你的孝心值得称赞,但起诉离婚的举动实在有些不理智。妻子高某平时照顾家庭确实辛苦,还是要尽量宽慰,多理解多沟通。
经过承办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夫妻二人对自己的冲动都有些后悔。曹某当庭表示愿意撤回起诉,并承诺以后在生活上多关心妻子,利用假期回来帮助照顾母亲,高某也欣然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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