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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讲:走进百姓心里■寻找“最美法官”

新安晚报 2013-11-16 07:55 大字

[摘要]■寻找“最美法官”

明光市人民法院潘村法庭庭长刘学讲口才好,能说会道。记者亲眼见他一个上午干脆利落地调和了两起纠纷。那天,先是驱车60多公里,来到淮河岸边的中淮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经过刘学讲一番苦口婆心、情法交融的劝说,圆满调解了父子之间的矛盾。儿子当场掏钱交给父母半年赡养费。接着他又赶到柳巷镇法官便民联系点,诉前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

“老百姓看到刘庭长和颜悦色的面相,气就会消掉一半。”柳巷镇法律工作者阚乃同告诉记者,“我的当事人和被告在潘村法庭门外一见面就打了起来,为了8棵树两家邻居成了死对头。刘庭长先是背靠背做工作,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再面对面调解,又3次来到村里,直到被告心服口服,自觉砍掉了妨碍邻居的8棵树。”

1991年,刘学讲大学毕业,被分配到离县城50公里外的潘村法庭工作了5个年头。2010年底,院里决定派他去当庭长。他说,“我是农民的儿子,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再累、再苦我也要去!”

潘村法庭位于淮河之滨,下辖三个乡镇和一个国有农场。受理的大多是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鸡毛蒜皮案。这种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牵一发而动几个家庭。为解决打官司难、诉讼时间长的问题,刘学讲确立了“ 当天调解、一周结案制度”。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自编《百字调和歌》、《离婚案件调和歌》,发给来法庭打官司的当事人,对案件的调解起到良好的作用。他总结出唤起旧情法、冷处理法、拉家常法、过错调解法、全程调解法等多种调解经验,把法与情理讲到当事人的心坎上,使胜诉者不得寸进尺,败诉者心悦诚服。

为方便群众诉讼和法律咨询,潘村法庭推行AB岗制度、设立法官去向告知牌,确保为群众办事不脱节。还专门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每天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做到进门有迎声、询问有答声、解决问题有回声。使来访群众和诉讼当事人只找一个人,便可得到快捷满意的服务。同时在辖区行政村设立便民服务公示牌,公布法庭诉讼服务电话;制作了便民服务卡片,发给群众。小小的便民卡,成为法庭与群众的连心桥。针对农村农活相对集中、农事繁忙的特点,刘学讲经常带法官开展巡回审判,把开庭地点设在老百姓的家门口、田间地头,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还能收到办理一个案,教育一大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在刘学讲热心努力下,法庭健全了乡镇、村、组和调解联络员四级调解组织网络,探索建立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诉讼调解联络员“三员”调解工作机制,开展诉调对接,做到细小矛盾不出村,一般矛盾进乡镇,调解未果才进法庭。

潘村法庭各项工作一直位列全院先进行列。刘学讲当庭长后,工作又上了一个台阶。潘村法庭达到“五无”的要求,即无矛盾激化案件;无当事人缠诉;无错案;无干警违法违纪;无超审限案件。实现“四高”、“ 三低”:高审结率、高巡回审理率、高调解率、高满意率;低上诉率、低发回改判率、低申诉上访率。

刘学讲当法官16年来,办结民商事案件1000多起,调撤率达85%以上。先后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 “全省优秀法官” “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去年,刘学讲获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后,宣传部门接二连三组织媒体记者去集中采访报道他。这无意中让他颇有压力。但他还是该下乡办案就下乡,该怎么调解就怎么调解。

“当法官,就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无冤案、无错案,否则就愧对法官的光荣称号。”刘学讲说,这就是他的座右铭。   周瑞平

刘向文:热血温暖他人生命

从1998年5月1日第一次献出200毫升热血,芜湖市中级法院女法官刘向文便与无偿献血这项公益事业结了缘。15年来,她先后献血1.2万毫升,荣获全国无偿献血金奖、全国红十字生命奖牌、安徽省2012年年度十佳献血公益之星。

“我的初中同学生孩子时大出血,竟然无血可输,大家眼睁睁地看着她失血过多离开人世,我想起来就心疼。”刘向文说,这一刻骨铭心的打击,使她对无偿献血有了深刻的认识。当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第一次采血车开进芜湖中院,刘向文从此把无偿献血、挽救他人生命当做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

2004年冬天,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刘向文家中电话骤然响起,原是芜湖市中心血站打来的,有位产妇大出血急需血小板,通知了好几位献血者都无法赶去,只好请求她捐献血小板……家人看着窗外寒冷的冬雨,劝她等天亮后风雨小一点再去。刘向文坚定地说:“人命关天,不能等,如果能等的话,血站不会半夜打来电话。”她一头冲进大雨中。打不到车,她深一脚浅一脚步行半个多小时赶到血站。在血站大门口,产妇的家属们快步迎上来,紧握着半身湿透的刘向文双手,激动地说:好人啊,你来救了我家两个人啊!

刘向文献出的10个单位血小板,让产妇一家人破涕为笑。当她返回家里时,已是凌晨3点。

从这以后,芜湖市中心血站急需血小板时,只要血型符合,首先会找到刘向文。

刘向文不仅自己无偿献血,作为芜湖中院办公室主任,她每年都组织同事们无偿献血。在组织过程中,除了宣传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知识,还以自己的献血体会消除部分干警的思想顾虑,并告之献血前后应注意什么,怎样适当注意休息。然后,组织报名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保证献血符合质量标准。在献血时,安排专车接送到血站。每次都将献血人员名单在光荣榜上公布,加以宣传表彰。“今年世界献血者日的前三天,她就给我们发短信,告知注意事项,特别细心。在她的感召下,我们院领导班子都去义务献血。”院长王为民说,“她是位充满大爱之心的好法官,我们全院都学习她扶贫济弱的高尚品德。”

在她的表率下,芜湖市中级法院已经连续15年超额完成无偿献血任务,连续3次荣获芜湖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

刘向文除了自己无偿献血,还带动亲戚朋友们加入无偿献血的爱心队伍。她的儿子、儿媳、哥哥、妹妹、侄儿、侄女、侄女婿,乃至她家的家政阿姨夫妇全家,都成为芜湖市无偿献血银奖、铜奖获得者和献血积极分子。更让人感动的是,她的儿子、侄儿、侄女儿、侄女婿都是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

2012年,国家卫生部将无偿献血的年龄上限,由55周岁调整到60周岁。59岁的刘向文又重返献血队伍。7月1日,“献血新国标”实施的第一天,她和她的哥哥、侄儿、侄女儿、侄女婿一起来到芜湖中心血站无偿献血……7月25日,她又向一位患白血病的17岁高中女生捐献血小板。女生的家人感动得紧握住她的双手,久久不愿放开。

“无偿献血是健康公民的社会责任,作为人民法官,我理应带头履行这一责任。”今年年底将满60岁的她,不仅还坚持在法院后勤管理岗位上,而且早已完成了角色的转换,成为一名“献血志愿工作者”。不管炎夏还是寒冬,只要有空,刘向文就会到献血屋做志愿服务。

“一个人偶尔做一件公益事不难,难的是把公益事业当作生命的一部分。”芜湖市中心血站献血办公室主任范锡斌这样评价刘向文。   周瑞平

刘翔:公正办案是我的职责

15年办理近3000件民事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超审限、无一起重审、无一起上访缠诉……铜陵市狮子山区法院法官刘翔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广泛尊重。

光银锋是桐城市一家园林绿化公司的项目经理,在铜陵做工程。2012年4月,家住狮子山区西湖镇的徐某找到光银锋,称有一批树苗销售给他。经协商,双方以每棵300元的价格谈妥,徐某负责树苗的挖取、运送等。同年4月12日,在挖树过程中,徐某雇佣的同村农民建某,被一棵倒下的树木砸伤,因抢救无效死亡。建某家人一纸诉状将光银锋告上法庭,索赔50多万元。

接到法院传票的光银锋一头雾水。原来,徐某和建某是同村人,事故发生后,徐某为了逃避责任,称自己受雇于光银锋,且帮建某家人找来七八个证人作证。

“那些日子我差点垮了,头发大把地掉,夜里在床上默默流泪,想到假如法院真判我赔偿50多万元,那我后半辈子就全完了。我只有去上访,讨回公道。”光银锋说,“开庭之后,刘法官大热天亲自去原告村里七八趟,调查取证,查清建某并非我雇用。徐某被判赔偿建某家人35.9万多元。刘法官公正、细心办案,给我了一个公平的结果。”

9月25日,光银锋特地制作了一面写着“明察秋毫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刘翔的手中,并深深鞠了一躬,“刘法官,谢谢你,我原来偏执过,想靠上访来找回公道,但现在我相信法官,相信法律。”

刘翔笑着说,“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判决,是我们当法官的职责。”

为了给每一个案件作出公正的判决,她不辞辛苦,已走遍辖区内九成以上的村庄。

“刘庭长有个特点,坐在法庭上不能查清的证据,都坚持到现场取证。”和刘翔共事8年的书记员谢华岚对此佩服不已。

2009年暑假,辖区有一名初中生在村边的池塘里溺水身亡,家长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但村委会却说水塘只有50公分深,学生个子高,不可能被淹死,而且水塘离村庄有近半小时的路程,村委会不应该承担责任。双方一时争执不下。

开庭之后,刘翔决定带着谢华岚亲自到现场查看。“那天雨下得特别大,那个村庄又远,道路十分泥泞。”谢华岚说。当时她有些畏难情绪,想说服刘翔改日再去。可刘翔坚持要去,对我说,那个学生溺水的时候,就在一个大雨天,雨后的水位直接影响到案情判断,所以必须去现场查看。

经过用竹竿勘查,刘翔发现这个水塘有塘中塘,中间有两米多深。她又用皮尺丈量出村庄离水塘只有200多米,因此判定村委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后,刘翔对谢华岚说,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全部的希望就寄托于一次诉讼,任何一个证据都可能影响案件的结果,作为法官,只有查清事实,才能做出公正的判决。

刘翔用自己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百姓的尊重,更为法院赢得了公信。她先后荣获“铜陵市‘十大平安家园卫士\’”“铜陵市‘铜都十优女性\’”“全省优秀政法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称号。  

周瑞平  姜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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