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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技”痒 再盗窃被捕

安庆晚报 2013-06-18 16:50 大字

 

本报讯(汪胜

 

方丽

 

卢向波)2013年初,桐城市新渡镇居民金某(女)因盗窃罪被桐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然而,缓刑期内,金某仍不思悔改,又干起老本行。6月16日,记者从桐城警方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金某已被桐城市公安局依法逮捕,案件相关工作正在办理中。

6月4日上午,金某在桐城市新渡镇街上闲逛寻找作案目标,当走到一家冷鲜肉店时,看到店内购物的人较多,金某在店内电脑桌旁坐下环顾四周,发现电脑桌下放着一个棕色女士手拎包,经观察,店主每笔业务成交时均将钱款放入此包,后放在电脑桌下再来招呼顾客。金某遂趁店主不备,将此包盗走。

当天下午,桐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此家店主的报案,称自己放在电脑桌下的棕色女士手拎包被盗,包内装有现金4700余元、其本人身份证和八万余元的存折。办案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在走访该店店员及周边群众中,发现金某曾来到店内并在电脑桌边坐过。

民警再对新渡镇各家银行进行走访,发现在新渡镇建行,金某中午曾来存过款,经调取该行存款录像及金某存款记录,发现金某中午在建行新办理一张银联卡并存款4000元。办案民警随即将金某传唤至公安机关,在大量证据面前,金某最终不能自圆其说,主动交待了自己在新渡镇该冷鲜肉店盗窃手拎包的事实。

6月16日,记者从桐城警方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金某已被桐城市公安局依法逮捕,案件相关工作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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