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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可以宽容 教育不能缺失

安庆晚报 2013-04-17 17:14 大字

[摘要]未一平

 

为了追求“刺激”,四名初中生结伙盗窃,作案30余起,而他们最大的不超过15岁。3月29日,当为首的汪某再次在经常作案的场所附近闲逛时,被桐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抓获。案件虽然破了,办案民警却高兴不起来。(《安庆晚报》4月8日)

为了追求“刺激”,就结伙盗窃,这样的作案动机让人可笑,也让人沉思。一句轻飘飘的“刺激”暴露了他们行为的轻率与随意,也暴露了他们心智的不健全。那么所谓的“刺激”何来呢?在偷盗时他们一定很紧张,而一旦得手,又表现出“成功”的喜悦,这巨大的心理反差带来的强烈冲击与体验,即是他们所说的那种“刺激”。如今案件虽然破了,但办案民警却无法高兴。我想不仅办案民警,只要是看了新闻的人都高兴不起来。作案人实在是太小了,最大的不超过十五岁,在人生成长之初就染上了某种污点,这对他们的家庭及个人的成长多少会有负面影响。

行为受思想支配,如果一个人的思想不够成熟,那么他的行为约束力就差,行事就会头脑发热,缺乏深入思量。从年龄上来看,作案人都是未成年人。法律在处理时可以给他们以某种的宽容,但教育却不能缺失。由此我们不能不深思: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我们该怎样引导教育他们,尤其是在他们处于青春期时,在他们的思想与世界观形成之初,又该以怎样的方式引导他们度过这一段特殊时期。

当今时代人们都追求自由,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表现在青少年身上他们热情、不拘一格且富于冒险,他们喜欢独来独往,喜欢标新立异和与众不同,喜欢出风头,甚至喜欢某些莫名的所谓“刺激”。某种程度上这是年轻人的共性,但是尽管如此,行为不能没有边界。这个边界在哪里?在于道德的约束,在于法律的制约,也就是说行事不能有损于他人的利益。这些在青少年们成长之初,我们必须告诉他们,告诉他们一个人的行为不能天马行空,为所欲为;不能以自我为中心,目空一切,妄自尊大。同时更要告诉他们,任何人都处在一个共同的社会关系中,这个社会关系好比一张网,如果你执意要撕破这张网,就得付出惨痛的代价,而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幸。要维护好这张网,就得有契约精神,遵从道德规范与秩序,遵守法律规定,行为有边界。

一个社会的希望在于未来,而未来的希望则在于青年。从青少年成长特点上来说,他们在青春之初免不了要走些弯路,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告诉他们,思想可以激进,但行为不可逾越边界,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为,以一个过来人的经验帮助他们顺利地度过躁动的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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