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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职务犯罪预防 依法保障服务民生

安徽法制报 2013-02-22 22:31 大字

2012年以来,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服务保障民生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措并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拓宽预防渠道,不断建立和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该院在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创新推出了“检察约谈”制度,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关口前移。该制度对管理中存在明显漏洞、管理松散、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务犯罪频繁发生的单位、行业的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由检察机关进行“检察约谈”。通过警示性约谈,注重教育和挽救,真正起到临界预警作用,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更加科学化。 2012年10月以来,桐城市水利工程相继上马,涉及的投标单位多,施工单位多,监理单位多,该院预防部门会同市纪委提前介入,以集中座谈的形式,从工程招投标的组织、合同的签定、工程质量的监督、监理工作的开展、工程的验收等各个方面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及老百姓。

该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社会问题开展预防,把工作做到了事前,把住了职务犯罪的源头关,重点在国土、税务、电力、金融、水利、林业、政府等行业和系统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该院先后到国土资源局、国税局、供电公司、孔城镇政府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109次,其中百人以上的大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4次,接受教育人数近千人。此外,该院十分重视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障惠农资金“颗粒归仓”。该院自侦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该市林业局有关退耕还林工作不细致,存在监管缺失,可能致使国家惠农资金流失等现象,该院立即针对此类现象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林业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研究提出整改方案,作出了《关于加强林业重点工程监管的决定》,发文各林业站予以落实。

近年来,该院转变观念,开拓预防新领域,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方面对一些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并进行监督,防止企业内部出现职务犯罪现象。另一方面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对相关执法部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预防损害非工作企业合法利益的职务犯罪,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的利益。该院先后到安徽盛运股份有限公司、市明星企业安徽华祥集团等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同时与院内设各职能部门共同商讨,查阅近年来所办非公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案卷,形成预防调研文章4篇。 ·桐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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