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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居投诉榜首

安庆晚报 2012-10-17 18:27 大字

 

本报讯(潘燕

 

记者

 

闫树泉)平板电视机保修期内多次维修仍有故障,商家却不肯退、换货;买来的饲料却发霉……今年三季度,安庆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11件,已妥善处理40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51万元。

三季度,消协系统共受理家用电子类投诉159件,占总投诉的38.69%,位居榜首;服装鞋帽类投诉紧随其后,为52件,占总投诉的12.65%。而从投诉性质上来看,质量问题投诉239件,占总投诉的58.2%。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位居榜首

三季度,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内容主要有电视机、空调、电冰箱、手机的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

如今年7月19日,桐城市消协接到一起关于电视机维修的投诉。消费者方先生于今年2月5日在某电器商场购买一台某品牌的42英寸电视机,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遥控器不灵、调台反应慢等现象,售后人员维修数次后仍出现同样的问题,方先生要求退货或换机,但商家以保修卡没有维修记录为由不予退换,只答应继续维修。桐城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商家后来为消费者更换电视机主板,但仍未解决问题。经消协再次调解,商场最终为消费者更换同品牌其他型号的电视机。

市消协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家用电器维权案,根据《家用电器国家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维修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有关规定退货。”虽然该消费者的电视机维修数次没有维修记录,但维修人员承认维修事实存在,所以销售商应承担为消费者退换电视机的责任。

时下,经营者以不填写维修记录来逃避法定社会责任的事情时有发生。市消协提醒,如果家用电器类商品因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消费者应监督维修人员及时、详细填写相关的维修记录,以便自身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合同问题投诉量呈增长趋势

三季度,消协系统共受理合同投诉18件,占总投诉的4.38%,呈现增长趋势,其中以邮政业、通信、互联网服务投诉尤为突出。

如消费者欧先生在某通信公司参加了预存话费送宽带业务,预存了600元手机话费(分12个月每月返还50元),该业务赠送4M宽带包年业务,但其中有一附加条件,要求每月手机最低话费消费90元。但消费者对此条要求并不清楚。由于消费者每月手机消费不到90元,话费依然按90元扣除,且消费者在宽带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故障,遂与该公司产生纠纷并投诉至市开发区消协。经调解,该公司为消费者更换了手机业务,改为预存款480元(每月消费70元,退给用户120元现金。余下的分12个月每月返还40元)。并给用户更换宽带设备,解决了用户频繁掉线问题。

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成为新的投诉点

本季度受理的农用生产资料投诉包括农用机械及配件、农药以及饲料三类,主要体现在质量方面。

太湖县养猪户甘先生于今年8月2日在县城一经销商处购买60包某品牌饲料,每包单价134元。8月15日在使用完30包后甘先生意外发现,剩余30包中出现霉变现象。凭借多年的经验,消费者认为这种霉变的饲料可能会提高牲畜疾病率,对猪的生长有着很大影响,因此要求商家进行赔偿。经太湖县消协现场查看和调解,厂家代表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认为此批饲料可能是出厂时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愿意退回剩余30包霉变饲料,并赔偿消费者60包同品牌同含量的饲料及10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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