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脸”传销终审一样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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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莉
周国庆
本报讯
这是一起与过去的非法传销模式不同,从形式上规避自然人的传销模式,其掩盖了传销的真实本质。被告人黄某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桐城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其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2007年1月,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该公司成立后,主要从事推销LINK—WORLD软件业务,即载有卡号及密码的网站通信证,每张卡999元,登录后可点击网站内广告,点击一条可获返利3元,有效期为5年,该公司以扩大业务需求,在国内发展各级代理商,在发展代理商的同时要求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和与其签订合同及填写介绍商家的规定,与过去有的非法传销模式不同的是该公司从形式上规避自然人的传销模式。为扩展传销活动,获取非法利益,掩盖传销本质,该公司设计了一套“协同分销代理制”的营销模式。该模式共分为六个层级:零售经销、三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县级代理商、市级代理商。另外该公司设置了准入机制,即要获得该公司代理资格最低必须一次花4496元购买5张世界通软件卡,成为该公司各级代理商后,从零售商到市级代理商分别享受9至4.8折的购卡优惠,而且还规定对发展下线人员及售卡数量达到一定要求的代理商给予晋升级别的奖励,在计酬提成上分别给予各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代理商投资款8%至30%的提成。
2008年9月16日,黄某以获利为目的,经殷某介绍与世界通公司签订合同并购买了5张LINK—WORLD软件后,成立了桐城市家勇电脑软件经营部,并通过自已购卡和在江苏省赣榆县发展下线,于2009年6月份晋升为一级代理商,至2009年8月12日黄某的电脑经营部被查处为止,其先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代理商三个层次共92人,其中零售商26人,三级代理商56人,二级代理商10人,下线投资金额达2005492.50元,世界通公司计入其账户奖励款及电子通币共计828920.30元,其中奖励款155538.40元。
此案被告人黄某从案件侦破到一审判决,从不承认自己从事非法传销。办案检察官说:此案与过去有的非法传销模式确实有所不同,其从形式上规避自然人的传销模式,掩盖传销的本质。此案说明,现在的非法传销活动更具有隐蔽性、流动性和欺骗性,很多传销组织变换了很时尚、又有科技含量的美称,什么“加盟连锁、人际网络、网络销售、柜架营销、连锁销售、电子商务”等等,眼下正当暑期,不少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尚末从业,不少落榜高中生正想找工作,非法传销组织的宣传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和鼓动性,而非法传销队伍一句豪言壮语“可以将石头当成黄金卖”就不打自招的揭穿了传销的本质:欺骗。此案下线有不少人给自己、家庭及亲朋好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身心伤害。所以千千万万个年轻人在从业过程中要有理性、要有分析,千万不要陷入非法传销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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