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让司法服务更贴近民心

安徽法制报 2011-07-21 00:21 大字

□宜秀区人民法院杨桥法庭庭长 程莉

我们法庭地处农村,青壮年大多数外出务工,剩下的大多是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面对这样的群体,体察民情,满足他们的诉讼需求,是我们多年来的不懈追求,也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法宝。

建立立案审判便捷机制。法庭在实践中渐渐形成了“一简三优”的工作特色,即针对特殊司法需求群体,简化诉讼程序、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电话立案,上门提供诉讼指导,释疑解惑等司法服务;为农村外出打工者提供网络远程立案和电话预约开庭服务,无需当事人跑路,即可完成立案、调解等程序,两年来共为118件案件的163位当事人提供了特殊司法服务。两年来共速裁案件68件。

发扬便民利民优良传统。法庭积极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便民精神,采用走进田间地头、走进群众的巡回办案模式,在罗岭镇、白泽湖乡设立巡回审判点就地审判,不仅解决了农民在农忙季节诉讼与生产的矛盾和“上班一族”的诉讼时间与上班时间冲突的问题,还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对周围的群众也作了很好的法律宣传。

我们法庭审理的大多是相邻关系、土地承包、人身损害赔偿等“小纠纷”,这些案件看似小,但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且当事人大多是乡邻乡亲,处理得不好,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影响日常生活的稳定。很多当事人打的是官司,为的是面子,而调解既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化解矛盾,因此,我们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始终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法庭做好群众工作的现实需要。

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法庭在三个乡、镇领导的支持下,成立了调解网络。各乡、镇的政法委书记、司法所所长、各村委会主任都是我们的调解员,办案时根据个案的难易程度和不同情况,邀请不同的人民调解员参加。同时,法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分析、判断、说理方面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的特点,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与调解。自去年以来,法庭共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案件48件。

公正高效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最根本的要求,因此我们始终注重公正廉洁执法,能动司法,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司法工作的公信力,这是法庭做好群众工作的关键所在。

高质高效审理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我院在案件质效上始终高标准、严要求、重管理。每月对办结的每件案件从实体、程序和裁判文书上进行评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改正。在严格的案件监控体系下,自2009年以来,法庭无超审限、无发回重审、无再审审查、无司法赔偿案件。

安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章来(右一)在该市杨桥法庭开展调研工作。

▲桐城市新渡镇政法综治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征求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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