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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全力调解息访

安庆晚报 2010-03-01 02:03 大字

 

 

程巧梅

 

何宏发

本报讯

 

近日,桐城市法院精心审结一起棘手的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赔偿案,当事双方握手言和,这起极可能引发信访的案件画上圆满句号,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09年9月1日,被告人潘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与同样驾驶无牌摩托车的胡某发生碰撞,造成胡某死亡、自己颅脑特重型损伤的后果。被害人胡某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被告人提起反诉。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起普通刑附民案件不能匆匆判决,遂到双方家庭所在地双港镇了解情况。原来被告人潘某家有85岁的老人、50多岁的残疾母亲和不满3岁的女儿,经济困难,这次抢救被告人的3万多元医疗费都是村里人捐助的。被害人胡某家有九旬祖父、患病的父母和在读书的孩子,妻子体弱多病。被害人的祖父抱怨被告人的亲属未给一分钱赔偿,称要是仍不见赔偿,他就去上访。承办法官展开了调解,可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该院领导率办案人员于年前赶至双港镇,与镇主要领导进行沟通,请镇政府配合法院做当事人工作。为缓解胡家的困境,镇政府从民政救济金内划拨款送至胡家。与此同时,该院采取措施,促使被告人亲友加大对被告人的帮扶力度。该院还向桐城市民政局和桐城市妇联反映了案情,商请给予当事人以帮助。民政和妇联很快给胡、潘两家送去抚慰金。今年2月,承办法官再次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原告人本诉与被告人反诉的部分诉求相互抵销,被告人潘某还应赔付被害人胡某家属12.5万元,调解协议书送达当日给付5万元,余款7.5万元分期给付。此后,该院迅速对这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作出判决,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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